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玻璃智能温室大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衢州 (略) 关于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文洛型 玻璃) 智能温室大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GXPJFZF*
二、项目名称: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文洛型 玻璃) 智能温室大棚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 | 杭州 (略) | (略) 三都城工业功能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 玻璃)智能温室大棚 | 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 玻璃)智能温室大棚 | 详见采购清单 | 1项 | * | 详见采购清单 |
自行组建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慧民、吴敏敏、傅积善、许淑英、黄晟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杭州 (略)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檀溪农村集体 (略)
地 址:浦江县檀溪 (略) 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衢州 (略)
地 址:浦江 (略) 183-54 号
传 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 0579-*
浙江衢州 (略) 关于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文洛型 玻璃) 智能温室大棚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GXPJFZF*
二、项目名称: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文洛型 玻璃) 智能温室大棚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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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杭州 (略) | (略) 三都城工业功能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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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 玻璃)智能温室大棚 | 浦江县檀溪镇共富田园建设项目-廿七都村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文洛型 玻璃)智能温室大棚 | 详见采购清单 | 1项 | * | 详见采购清单 |
自行组建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慧民、吴敏敏、傅积善、许淑英、黄晟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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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杭州 (略)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檀溪农村集体 (略)
地 址:浦江县檀溪 (略) 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衢州 (略)
地 址:浦江 (略) 183-54 号
传 真:0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浦江县檀溪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 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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