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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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湖区包河大道699号时代城B座3-4楼、19-21楼、裙楼3楼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8.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

(略) 、旌德县

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两级保险机构要制定和完善保险服务标准,加大投入力度,配备民生保险承保理赔必备的车辆、专业测量仪器等设备, (略) 、县(市)、乡镇相关基层专职服务人员。

自保险协议签订之日开始,保险期限一年。一年保险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省级层面政策没有变化且资金落实,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年。

服务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且符合采购人所有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乐、张唯、陈秋月、杨佩霞、程千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202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主任、谷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附件信息: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GK-*

二、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滨湖区包河大道699号时代城B座3-4楼、19-21楼、裙楼3楼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8.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第一包

(略) 、旌德县

加大投入力度。市、县两级保险机构要制定和完善保险服务标准,加大投入力度,配备民生保险承保理赔必备的车辆、专业测量仪器等设备, (略) 、县(市)、乡镇相关基层专职服务人员。

自保险协议签订之日开始,保险期限一年。一年保险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在省级层面政策没有变化且资金落实,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年。

服务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且符合采购人所有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乐、张唯、陈秋月、杨佩霞、程千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202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 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主任、谷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略) 应急管理局

(略)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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