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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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303-*-04-01-*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 (略) 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部分得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

综合得分

1

(主)广州珠江外 (略) ;(成)西北综合勘 (略)

88.50

79.80

82.41

2

(主)北京世纪中天 (略) ;(成)中煤湖北地质 (略)

22.50

51.20

42.59

3

(略) 规划勘 (略)

100.00

89.30

92.51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候选人代码排名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工期(交货期)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略) 规划勘 (略) *20Q1178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胡展鸿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主)广州珠江外 (略) ,(成)西北综合勘 (略) *73T2169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潘秀伟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主)北京世纪中天 (略) ,(成)中煤湖北地质 (略) *58D3178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吕晓华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江 (略) 81号区代建中心二楼采购合同部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 (略) 碧溪一巷3幢2层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303-*-04-01-*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 (略) 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4年9月2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部分得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得分

综合得分

1

(主)广州珠江外 (略) ;(成)西北综合勘 (略)

88.50

79.80

82.41

2

(主)北京世纪中天 (略) ;(成)中煤湖北地质 (略)

22.50

51.20

42.59

3

(略) 规划勘 (略)

100.00

89.30

92.51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候选人代码排名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工期(交货期)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略) 规划勘 (略) *20Q1178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胡展鸿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主)广州珠江外 (略) ,(成)西北综合勘 (略) *73T2169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潘秀伟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主)北京世纪中天 (略) ,(成)中煤湖北地质 (略) *58D3178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

吕晓华

资质资格:按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略) 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江 (略) 81号区代建中心二楼采购合同部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从化区街口 (略) 碧溪一巷3幢2层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4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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