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本溪市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中标通知书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 (略)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 (略) 溪湖区 建设地点 (略) 溪湖区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现址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建 (略) 朴喜刚 高级工程师 * *.*元 7日历天 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80.9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建 (略) 宏大工程技术(辽宁)有限公司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规 (略)
项目负责人 朴喜刚 闫继新 郭彦丽
注册资格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7日历天 7日历天 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评审得分 80.98 58.81 50.91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建 (略) 宏大工程技术(辽宁)有限公司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规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 (略) :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梁菲 签于 2024/09/20 15:57:47
梁菲 签于 2024/09/20 15:57:13
中标通知书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溪湖区2024年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
建设单位 (略) 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 (略) · (略) 溪湖区 建设地点 (略) 溪湖区彩玉小区、彩滨小区、彩生小区现址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略) 建 (略) 朴喜刚 高级工程师 * *.*元 7日历天 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80.9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略) 建 (略) 宏大工程技术(辽宁)有限公司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规 (略)
项目负责人 朴喜刚 闫继新 郭彦丽
注册资格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7日历天 7日历天 7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评审得分 80.98 58.81 50.91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略) 建 (略) 宏大工程技术(辽宁)有限公司 桓仁满族自治县城乡规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 (略) :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梁菲 签于 2024/09/20 15:57:47
梁菲 签于 2024/09/20 15:57:13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