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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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新开自采【2024年】2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表

供应商地址:详见附表

成交金额:详见附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余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陶林沛、杨丽、胡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支付方: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详见附表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大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空港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废标汇总表.xlsx

中标情况说明.xlsx

一、项目编号:新开自采【2024年】27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表

供应商地址:详见附表

成交金额:详见附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湾沚区开发区2024年9月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查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要求。其余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陶林沛、杨丽、胡莉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1)支付方: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询价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详见附表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大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空港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北航芜湖通航创新园4栋3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废标汇总表.xlsx

中标情况说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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