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图书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图书馆设施升级改造
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2024-*
二、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8日09:30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5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电 (略) ,投标报价215.*元,得分96.87;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投标报价238.*元,得分91.79;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广播 (略) ,投标报价221.*元,得分76.78。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
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 (略)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江苏省 (略) http://**#/newindex)和中国省 (略) (http://**)上发布。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王工
办公电话:0516-*
移动电话:*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516-*
十、监督人 刘干事 0516-*
图书馆设施升级改造
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2024-*
二、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8日09:30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5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电 (略) ,投标报价215.*元,得分96.87;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 (略) ,投标报价238.*元,得分91.79;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广播 (略) ,投标报价221.*元,得分76.78。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
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 (略)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江苏省 (略) http://**#/newindex)和中国省 (略) (http://**)上发布。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王工
办公电话:0516-*
移动电话:*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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