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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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X-*SZ-*
一、招标概况
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于2024年08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20日在随县开标室201开标,并于2024年09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 (略) 湖北 (略) 随州 (略) 中晨建工(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51 *.00 *.5 *.49 *.73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 90 90 90 9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王鹏 刘露 余红涛 罗圣强 郑建伟
证书名称 建筑、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建筑*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市政、*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4 鄂* 鄂* 粤*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随县均川镇幸福路3-1号
联系人:黄杨阳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随州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沿河大道126-2号(随州宾馆主楼东二、东三、东四)
联系人:随州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县新县城杨林路
联系人:黄鹏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随县政府大楼206
联系人:徐蓬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州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9月23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SX-*SZ-*.zip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X-*SZ-*
一、招标概况
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随县均川镇镇区提档升级项目于2024年08月2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20日在随县开标室201开标,并于2024年09月2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湖 (略) 湖北 (略) 随州 (略) 中晨建工(深圳)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51 *.00 *.5 *.49 *.73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 90 90 90 9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王鹏 刘露 余红涛 罗圣强 郑建伟
证书名称 建筑、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建筑*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市政、*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4 鄂* 鄂* 粤*5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随县均川镇幸福路3-1号
联系人:黄杨阳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随州 (略)
地址: (略) 曾都区沿河大道126-2号(随州宾馆主楼东二、东三、东四)
联系人:随州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随县新县城杨林路
联系人:黄鹏
电话(传真):0722-*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随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随县政府大楼206
联系人:徐蓬
电话(传真):0722-*
备注说明:1、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必须通过各自的CA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在系统里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2、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3、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略) 、 (略) ),否则不予受理; 4、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随州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09月23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SX-*SZ-*.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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