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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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招标编号:E53A*)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1、 (略) 明利丰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合作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90.56。

2、云南 (略)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0%、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5%、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0%、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5%、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40%;合作期限暂定五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80.20。

3、云南庸安 (略) 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合作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71.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为20240923日至2024092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招标人:云南省租赁 (略) 保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文安、刘家奇、张河坤

电 话:*、*

邮 箱:*@*q.com

(略) 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2012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提升改造及资产经营权转让项目隆阳区锦绣安苑ABC区、锦绣乐苑A区及龙陵县锦绣润苑南区、北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桩项目(招标编号:E53A*)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1、 (略) 明利丰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6%;合作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90.56。

2、云南 (略)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0%、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5%、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0%、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35%、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40%;合作期限暂定五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80.20。

3、云南庸安 (略) 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一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二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三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四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第五年支付*方营业场地占用费营业账户内当年项目收入的21%;合作期限五年;资格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分:71.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为20240923日至2024092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招标人:云南省租赁 (略) 保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文安、刘家奇、张河坤

电 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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