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望城区桥驿镇人民政府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望城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略) 望城区桥驿镇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管理运维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望城区桥驿镇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管理运维项目 | 其他服务 | (一)自来水厂运维管理。自来水厂的运维、日常管理;自来水用户的开户、自来水费的收取 (略) 的水费进行缴纳。(二)加压泵站运维管理。对桥驿镇 (略) 自来水厂加压泵房、 (略) 洪家加压泵房、禾丰小型加压泵站、白石小型加压泵站及合同期限内新增泵房或泵站的运维、日常管理、维修、清洗、消毒、水质检测等。(三) (略) 运维管理。对桥驿镇镇域内所有的 (略) 的维护、维修及巡查。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每年的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Y*.00),此项费用已包含自来水厂、泵房(站)、管网运维管理的人员工资、水费、电费、材料费、维修费等一切费用。 2.中标人在受托运行过程中,除服务费外,享受望城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常年运行补助(结合上年度补助政策,补助金额为大约*元左右)。采购人根据每年桥驿镇实际开户人数拨付给中标人。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17 —— 2025-04-16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Y*.00),每次结算需附半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维度主要考察中标人的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群众非政策性投诉等,最终结算费用根据考 核结果进行核减。,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为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元整(Y25 0000.00),每次结算需附半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维度主要考察中标人的服务及时性、服务质量、群众非政策性投诉等,最终结算费用根据考 核结果进行核减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商银行桥驿支行( (略) 望城 (略) :*6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中标人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桥驿镇自来水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中标人所有的经营、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方招商引资工作,以优质的供水服务为桥驿镇落户的企业解决用水问题。 (三)中标人在委托经营期限内,须接受采购方及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和管理。 (四)中标人在委托经营期限内。需设立专帐,开户费和水费的收取只能使用中标人的收据,中标人需建立台账。供采购方查询,接受审计。 (五)中标人在受委托运营期限内。负责加压泵站的正常运行,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时段加压(早6:00-晚12:00及其他特殊时段),并安排专人巡逻值守,时刻关注水压情况,及时进行加氧、消毒操作,确保水压稳定,供水顺利。如因中标人操作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大)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饮用水卫生要求,自觉接受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抽查,不达标的水不能供应用户。自来水厂、泵房(站)重地加强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擅自入内,能够封闭运行的设备要封闭运行,室内外及设备应保持卫生整洁,确保自来水质量和饮水安全. (七)中标人在受托运营期内。不得利用委托运营的便利条作,将受托管理的资产出借、出租、抵押给他人。不得以采购方的名义向外借款或签订有关运营合同,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八)中标人代为负责基 (略) 入户用水审批,由中标人收费安装,收费标准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用水所应缴纳基 (略) 入户安装费用由中标人按规定收取,所涉及的工程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标准结算。 2.桥驿镇各村(社区)的居民用水按1700元/户缴纳基 (略) 安装费(10米范围内管道、入户的水表,阀门及入户基础设施)。 (九)中标人 (略) 缴纳水费,非特殊情况中标人连续6个月未缴纳水费的,采购方可取消合约。 (十)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必须 (略) 自来水公司检测合格的水表,所安装白来水管及水表够所发生的维护、维修费用(2000以下)由中标人负责。 (十一) (略) 场秩序,采购方授权中标人,对违反《 (略) 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用户、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行为。依据该条例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如需采购方行政或执法机构配合处理的事项,由采购方配合中标人共同依法进行行政处理。中 (略) 场运作方式,优先依法取得桥驿镇用户的到户供水工程项目施工权,但不得凭借自来水垄断经营地位索拿卡要,强揽工程.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同时,中标人的任何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十二)中标人在委托经营期内必须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经营期满后移交采购方。 (十三)桥驿镇已建成的加压泵房及 (略) 产权归采购方所有,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或改建。 (十四)在中标人受托经营期内,中标人的自聘人员,中标人享有用人权及保证人员安全义务。若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与采购方无关。 (十五)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1、验收标准由*方进行制定,*方应在*方提供服务后及时组织验收。 2、*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方在*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方指导、监督*方项目实施; 2、*方须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项目指标及*方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 3、*方内部的劳动纠纷、劳务纠纷等由*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方因开展服务产生的与第三方纠纷,由*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与*方无关。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调整,**双方可以共同协商签订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望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望城区桥驿镇桥头驿 (略) 8号 | 地址: | (略) 望城县桥头驿社区菖蒲塘重建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