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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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09-25 来源:本站

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于2024年9月25日在河南 (略) 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该项 (略) (略) 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2楼,建筑面积约1200㎡。

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4.招标范围: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79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方良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擎川(杭州) (略)

投标报价:*.63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吴春晖。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投标报价:*.23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叶身波。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 (略) 》《河南 (略) 》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忆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冲、刘远勇

电 话:0371-* / 0371-*

电子邮箱:*@*ttp://**


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4-09-25 来源:本站

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于2024年9月25日在河南 (略) 会议室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

2.项目概况:该项 (略) (略) 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电视大厦2楼,建筑面积约1200㎡。

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4.招标范围:大象新闻中心电视大厦二楼节目采编用房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7.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79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方良起。

第二中标候选人:擎川(杭州) (略)

投标报价:*.63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吴春晖。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投标报价:*.23元;

工期: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项目经理:叶身波。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 (略) 》《河南 (略) 》上发布。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王忆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单位地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冲、刘远勇

电 话:0371-* / 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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