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蜂蜜收购以奖代补验收结果公示
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蜂蜜收购以奖代补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6号)附件2《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4]11号)要求,按照《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蜂蜜收购以奖代补的泾 (略) 、宁夏众天 (略) ,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核实、入户抽验的方式对实际收购情况进行了综合验收。实施主体项目资料齐全,收购情况属实,符合中蜂产业蜂蜜收购以奖代补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验收数量(公斤) | 以奖代补标准 | 以奖代补资金(元) | 备注 |
1 | 泾 (略) | 5039.5 | 15元/公斤 | (略) | 11户 |
2 | 宁夏众天 (略) | (略) | 20元/公斤 | (略) | 158户 |
合计 | (略).5 | (略)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10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5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略)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6号)附件2《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4]11号)要求,按照《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蜂蜜收购以奖代补的泾 (略) 、宁夏众天 (略) ,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核实、入户抽验的方式对实际收购情况进行了综合验收。实施主体项目资料齐全,收购情况属实,符合中蜂产业蜂蜜收购以奖代补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验收数量(公斤) | 以奖代补标准 | 以奖代补资金(元) | 备注 |
1 | 泾 (略) | 5039.5 | 15元/公斤 | (略) | 11户 |
2 | 宁夏众天 (略) | (略) | 20元/公斤 | (略) | 158户 |
合计 | (略).5 | (略)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10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5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略)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6号)附件2《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4]11号)要求,按照《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蜂蜜收购以奖代补的泾 (略) 、宁夏众天 (略) ,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核实、入户抽验的方式对实际收购情况进行了综合验收。实施主体项目资料齐全,收购情况属实,符合中蜂产业蜂蜜收购以奖代补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验收数量(公斤) | 以奖代补标准 | 以奖代补资金(元) | 备注 |
1 | 泾 (略) | 5039.5 | 15元/公斤 | (略) | 11户 |
2 | 宁夏众天 (略) | (略) | 20元/公斤 | (略) | 158户 |
合计 | (略).5 | (略)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10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5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略)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根据《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八个万级”农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办发〔2024〕6号)附件2《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泾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泾党发[2024]11号)要求,按照《泾源县2024年中蜂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蜂蜜收购以奖代补的泾 (略) 、宁夏众天 (略) ,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核实、入户抽验的方式对实际收购情况进行了综合验收。实施主体项目资料齐全,收购情况属实,符合中蜂产业蜂蜜收购以奖代补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验收数量(公斤) | 以奖代补标准 | 以奖代补资金(元) | 备注 |
1 | 泾 (略) | 5039.5 | 15元/公斤 | (略) | 11户 |
2 | 宁夏众天 (略) | (略) | 20元/公斤 | (略) | 158户 |
合计 | (略).5 | (略)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10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5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略)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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