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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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57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谢忠武

浙*3

2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朱广跃

浙*7

3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梁媛媛

浙*1

4

浙江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毛金玉

浙*0

5

浙江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占庆标

浙*5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年 09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排水排污一体化(一期)(望松区块)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57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中标价(元)

资质等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1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谢忠武

浙*3

2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朱广跃

浙*7

3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梁媛媛

浙*1

4

浙江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毛金玉

浙*0

5

浙江 (略)

*.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占庆标

浙*5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年 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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