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及续期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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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夏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服务质量履约评价及续期情况公示

(略)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于2023年10月份与厦门顶晟 (略) 签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并履行该项目维保服务。

鉴于本服务为长期性服务类项目,根据《厦门 (略) 采购管理办法》(夏商百运营〔2024〕13号)规定,我公司中山店对厦门顶晟 (略) 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为优。我公司将与厦门顶晟 (略) 续期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变,合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现将履约评价和续期合同的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本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地址: (略) 思 (略) 1号夏商百货中山店1F服务台)。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字。我公司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反应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合同履约和合同拟续期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厦门 (略)

2024年9月25日


(略) 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中山店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于2023年10月份与厦门顶晟 (略) 签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保养合同》,并履行该项目维保服务。

鉴于本服务为长期性服务类项目,根据《厦门 (略) 采购管理办法》(夏商百运营〔2024〕13号)规定,我公司中山店对厦门顶晟 (略) 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评价,评价结论为优。我公司将与厦门顶晟 (略) 续期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变,合同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现将履约评价和续期合同的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本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布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地址: (略) 思 (略) 1号夏商百货中山店1F服务台)。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字。我公司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反应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合同履约和合同拟续期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厦门 (略)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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