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山区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山区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的通知
各服装企业、服装设计人才:
为认真落实《 (略) 集聚人才政策措施》(大中委办发〔2022〕13号),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 (略) 新注册企业或设立工作室的高端服装设计人才(高端服装设计人才是指获得以下奖项及荣誉称号之一的服装设计师: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国际四大时装周最高奖项、“中国最佳男装、女装设计师”、“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新锐设计师”、辽宁省“金剪奖”、“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 (略) “金剪奖”、“ (略) 十佳设计师”)。
(二)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上作为官方活动之一单独发布新作品 (略) 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
二、支持条件
(一)满足所列条件的高端服装设计人才 (略) 首次新设立个人工作室或首次新注册企业满6个月以上,设立或注册日期在2022年12月29日(含)以后。
(二)服装企业、个人工作室 (略) 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设计师个人应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标准
(一)对高端服装设计人才当年 (略) 首次新设立个人工作室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元;首次新注册企业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元。
(二) (略) 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上作为官方活动之一单独发布新作品的,按发布活动产生的场地租金费用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元。
四、申报材料
(一)《 (略) 服装设计人才奖励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情况说明(根据申报奖励事项不同,详细说明工作室设立、企业注册、年度营收、参与时装周活动内容等具体情况)。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高端服装设计人才申请新注册企业或设立工作室奖励的,需提供个人相关获奖证明、荣誉证书,以及企业或个人工作室年度审计报告。
(五)申请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活动场地补贴的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需提供参加活动中单独发布新作品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付款单据及发票,并附自身单独发布新作品的照片、活动通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第五条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政策的企业(设计师)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 (略) 科技和工 (略) ,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地址: (略) 白玉街65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大厦七楼
联系人:刘秀峰 电话:*
附件:1.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申报表
2.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承诺书
(略) 科技和工 (略)
2024年9月27日
各服装企业、服装设计人才:
为认真落实《 (略) 集聚人才政策措施》(大中委办发〔2022〕13号),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 (略) 新注册企业或设立工作室的高端服装设计人才(高端服装设计人才是指获得以下奖项及荣誉称号之一的服装设计师: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国际四大时装周最高奖项、“中国最佳男装、女装设计师”、“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新锐设计师”、辽宁省“金剪奖”、“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 (略) “金剪奖”、“ (略) 十佳设计师”)。
(二)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上作为官方活动之一单独发布新作品 (略) 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
二、支持条件
(一)满足所列条件的高端服装设计人才 (略) 首次新设立个人工作室或首次新注册企业满6个月以上,设立或注册日期在2022年12月29日(含)以后。
(二)服装企业、个人工作室 (略) 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设计师个人应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支持标准
(一)对高端服装设计人才当年 (略) 首次新设立个人工作室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元;首次新注册企业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元。
(二) (略) 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在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上作为官方活动之一单独发布新作品的,按发布活动产生的场地租金费用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元。
四、申报材料
(一)《 (略) 服装设计人才奖励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情况说明(根据申报奖励事项不同,详细说明工作室设立、企业注册、年度营收、参与时装周活动内容等具体情况)。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高端服装设计人才申请新注册企业或设立工作室奖励的,需提供个人相关获奖证明、荣誉证书,以及企业或个人工作室年度审计报告。
(五)申请中国国际时装周、上海时装周活动场地补贴的服装企业、服装设计师及个人工作室,需提供参加活动中单独发布新作品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付款单据及发票,并附自身单独发布新作品的照片、活动通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第五条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政策的企业(设计师)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 (略) 科技和工 (略) ,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地址: (略) 白玉街65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大厦七楼
联系人:刘秀峰 电话:*
附件:1.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申报表
2.2023年 (略) 服装设计人才支持政策项目承诺书
(略) 科技和工 (略)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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