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翔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关于厦门翔弘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机械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4: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美玲、陈松锦、龚陈晨(业主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龚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鹏辉* |
一、项目编号:FJHR*(招标文件编号:FJHR*)
二、项目名称: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灵 (略) 47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 | (略) | 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设备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所投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设备的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技术资料等),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规定等,其余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一年 | 兼容采购人现有生产设备等,其余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美玲、陈松锦、龚陈晨(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成交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具体收取标准:(0,50]万元:1%;(50,100]万元:0.9%。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共4家,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0家。
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4家,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0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北路1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陈鹏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机械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14:3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林美玲、陈松锦、龚陈晨(业主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鹏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龚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鹏辉* |
一、项目编号:FJHR*(招标文件编号:FJHR*)
二、项目名称: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灵 (略) 47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略) | 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物资配送服务 | (略) | 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设备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所投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设备的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技术资料等),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规定等,其余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一年 | 兼容采购人现有生产设备等,其余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美玲、陈松锦、龚陈晨(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成交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具体收取标准:(0,50]万元:1%;(50,100]万元:0.9%。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共4家,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0家。
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4家,合格的4家,不合格的0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北路1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陈鹏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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