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自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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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2号)要求,学校组织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自查。经中心自评、专家评审、学校审查,现将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优化重塑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 (略) 反映。

联系人:吴卉

联系电话:#

附件:1.《陕西 (略) (略) 优化重塑汇总表》

(略)

2024年9月29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略) 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2号)要求,学校组织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自查。经中心自评、专家评审、学校审查,现将秦腔艺术协同创新中心优化重塑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 (略) 反映。

联系人:吴卉

联系电话:#

附件:1.《陕西 (略) (略) 优化重塑汇总表》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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