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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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备案记录编号:民航西北招标备字〔2024〕32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4-09-29 14:13:17至2024-10-1016:00:00。

窗体底端

标段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成都民航 (略)

综合总得分: 86.48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周成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24,#

质量:/

工期:提供备用集成塔台系 (略) 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系统保修期为36+24个月,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一

第二候选人:南京莱斯 (略)

综合总得分:84.93

项目负责人姓名:邹国政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24,#

质量:/

工期:提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及技术服务和为期60个月的质保期服务,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二

第三候选人: (略) 中南民航 (略) (略)

综合总得分:69.16

项目负责人姓名:兰云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

工期:提供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保修期为36+12个月,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 (略) 空中 (略)

联系人:孙超(异议联系人:梁武)

联系电话:029-#/029-#

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电话:029-#

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 (略) 空中 (略)

日期:2024-09-29

,西安,咸阳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备案记录编号:民航西北招标备字〔2024〕32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4-09-29 14:13:17至2024-10-10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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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成都民航 (略)

综合总得分: 86.48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周成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24,#

质量:/

工期:提供备用集成塔台系 (略) 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系统保修期为36+24个月,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一

第二候选人:南京莱斯 (略)

综合总得分:84.93

项目负责人姓名:邹国政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24,#

质量:/

工期:提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及技术服务和为期60个月的质保期服务,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二

第三候选人: (略) 中南民航 (略) (略)

综合总得分:69.16

项目负责人姓名:兰云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

质量:/

工期:提供备用集成塔台系统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保修期为36+12个月,日期自竣工验收通过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名第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 (略) 空中 (略)

联系人:孙超(异议联系人:梁武)

联系电话:029-#/029-#

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电话:029-#

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 (略) 空中 (略)

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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