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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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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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H-2024-075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天柱山203号

成交金额(费率):(1)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相关咨询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送审价款相应费率)费用的50%。

(2)完工结算审计服务费:①基本收费=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50%;

②审减额收费(10%内)=审减率在10%(含)内的审减额×5%×50%;

③审减额收费(10%外)=(审减总额–审减率在10%(含)内的审减额)×5%×100%;

④审增额收费=审增总额×5%×5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结束。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联系电话:0556-#、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永宁 (略)

??怀宁县文化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 人: 刘陈香

联 系 方 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徐云云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陈香

电 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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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H-2024-075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天柱山203号

成交金额(费率):(1)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相关咨询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送审价款相应费率)费用的50%。

(2)完工结算审计服务费:①基本收费=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50%;

②审减额收费(10%内)=审减率在10%(含)内的审减额×5%×50%;

③审减额收费(10%外)=(审减总额–审减率在10%(含)内的审减额)×5%×100%;

④审增额收费=审增总额×5%×5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怀宁县宁安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工结算审计服务结束。

四、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 (略) 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联系电话:0556-#、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永宁 (略)

??怀宁县文化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 系 人: 刘陈香

联 系 方 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201号

联 系 人:徐云云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陈香

电 话: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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