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院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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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院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一、项目名称: (略) 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排名

第一名:郑州金 (略) ,报价折扣率:68%。

第二名:河南新 (略) ,报价折扣率:70%。

第三名:河南 (略) ,报价折扣率:90%。

第四名:郑州楚 (略) ,报价折扣率:90%。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1

(略) 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本项目为整体外包项目,供应商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方要求,提供人工、管理、运作、卫生清洁、食品原材料验收、加工等食堂运作的所有工作的服务

2

(二)预中标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郑州金 (略) 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折扣率):68%。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gglk.com

2024年9月29日

,焦作

一、项目名称: (略) 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排名

第一名:郑州金 (略) ,报价折扣率:68%。

第二名:河南新 (略) ,报价折扣率:70%。

第三名:河南 (略) ,报价折扣率:90%。

第四名:郑州楚 (略) ,报价折扣率:90%。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1

(略) 区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本项目为整体外包项目,供应商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方要求,提供人工、管理、运作、卫生清洁、食品原材料验收、加工等食堂运作的所有工作的服务

2

(二)预中标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郑州金 (略) 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折扣率):68%。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gglk.com

2024年9月29日

,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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