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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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荣县自然资 (略) 组织专家对《荣县人和瓷泥厂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荣县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范东海
  电 话:0813-#

荣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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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评审专家组名单.pdf (138.57 KB)
下载 附件2:荣县人和瓷泥厂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doc (61.23 KB)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荣县自然资 (略) 组织专家对《荣县人和瓷泥厂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向荣县自然资 (略) 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范东海
  电 话:0813-#

荣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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