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江苏省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3: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三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湖南龙马 (略) | *MA4L9ERK6B | (略) (略) 洪山街道御景 (略) A-103栋 | 87.96(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二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浙江 (略) | *30U | (略) (略) 长河街道 (略) 柴家坞24号3层 | 74.75(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1: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一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国 (略) | *235 |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科创十 (略) (一区)1号楼8层801室 | 82.1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总体部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组织开展南京秦淮灯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顾业亮等9位传承人记录工作。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顾业亮等9位传承人对文化传统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文字、图像、视频、音频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一;包二;包三),包一为:顾业亮 、马萌青 、徐秀芳传承人记录工作;包二为:李英杰、王芳、吴元新传承人记录工作;包三为:何春生、马维衡、吴玉林传承人记录工作,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记录工作成果,且提交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验收为合格及以上后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费按实际支出计取,由代理人垫付,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
包一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包二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包三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文化馆
单位地址: (略) (略) 89号文化大厦6楼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衡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幢19层
联系人:赵梦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雅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采购包3: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三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湖南龙马 (略) | *MA4L9ERK6B | (略) (略) 洪山街道御景 (略) A-103栋 | 87.96(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二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浙江 (略) | *30U | (略) (略) 长河街道 (略) 柴家坞24号3层 | 74.75(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1: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支持项目包一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中国 (略) | *235 | (略) 北京经济技 (略) 科创十 (略) (一区)1号楼8层801室 | 82.1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总体部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组织开展南京秦淮灯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顾业亮等9位传承人记录工作。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顾业亮等9位传承人对文化传统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文字、图像、视频、音频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包一;包二;包三),包一为:顾业亮 、马萌青 、徐秀芳传承人记录工作;包二为:李英杰、王芳、吴元新传承人记录工作;包三为:何春生、马维衡、吴玉林传承人记录工作,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记录工作成果,且提交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验收为合格及以上后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标准的70%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费按实际支出计取,由代理人垫付,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
包一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包二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包三代理费合计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文化馆
单位地址: (略) (略) 89号文化大厦6楼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衡工程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幢19层
联系人:赵梦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雅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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