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三分公司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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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三分公司蚌埠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单位: (略) (略)

二、招标内容:蚌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三、招标编号:ACEG-(略)

四、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五、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 (略) 招标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 (略) 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1.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略) 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略) (略)

    2024年10月1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ACEG-(略)
标段(包)名称: (略) 蚌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标段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单位: (略) (略)

二、招标内容:蚌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三、招标编号:ACEG-(略)

四、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五、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 (略) 招标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 (略) 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略),*@*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1. 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略) 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略) (略)

    2024年10月1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ACEG-(略)
标段(包)名称: (略) 蚌 (略) 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EPC项目2#3#厂房水电消防标段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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