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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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标公示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标段编号
#-1
标段名称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采购单位
大连公共交通 (略)
代理机构
通利 (略)
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辽宁省交 (略) (略)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公路行业#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工期
0
中标价格
#.00
中标价格单位
质量评定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辽宁省交 (略) (略)
中标价:#元
二、其他
1.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2.项目编号:#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24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 (略) :辽宁省, (略)
6.服务期限:计划约1000天,服务期限开始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截止日暂按2027年6月底计,实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7.项目负责人:刘冰
8.其他补充事宜:无。
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大连公共交通 (略) 审计部
联系人:包工 联系电话:0411-#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公共交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68号
联 系 人:彭凌越、王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ltransgrp.com
招标组织单位:大连公共交通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168号
联 系 人:彭凌越、王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ltransgrp.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 (略)
地 址: (略) (略) 万岁街135号
联 系 人:梁超、张筱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26.com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略) :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标段编号
#-1
标段名称
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采购单位
大连公共交通 (略)
代理机构
通利 (略)
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公式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公式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中标单位情况
排名
第一名
中标单位名称
辽宁省交 (略) (略)
注册资质
证书编号
企业资质
公路行业#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工期
0
中标价格
#.00
中标价格单位
质量评定
合格
评审得分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辽宁省交 (略) (略)
中标价:#元
二、其他
1.项目名称:大连新机场中线主通道跨海段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
2.项目编号:#
3.开标日期:2024年9月24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 (略) :辽宁省, (略)
6.服务期限:计划约1000天,服务期限开始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截止日暂按2027年6月底计,实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7.项目负责人:刘冰
8.其他补充事宜:无。
三、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大连公共交通 (略) 审计部
联系人:包工 联系电话:0411-#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公共交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68号
联 系 人:彭凌越、王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ltransgrp.com
招标组织单位:大连公共交通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168号
联 系 人:彭凌越、王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ltransgrp.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利 (略)
地 址: (略) (略) 万岁街135号
联 系 人:梁超、张筱鑫
联系电话:0411-#、#
电子邮箱:*@*26.com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略) :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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