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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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FX-*SZ-*
一、招标概况
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于2024年09月11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09日在房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0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房县文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 (略) 、 (略) 河南 (略) 湖北 (略)
投标报价
(元)
*.56 *.83 *.88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袁佩 李华平 李刚
证书名称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豫*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房县文 (略)
地址:房县诗经大道1号
联系人:孙仁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房县发 (略)
地址: (略) 场路4号
联系人:徐道琦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已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0月10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FX-*SZ-*
一、招标概况
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房县国士商业广场建设项目于2024年09月11日在湖北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09日在房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10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房县文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 (略) 、 (略) 河南 (略) 湖北 (略)
投标报价
(元)
*.56 *.83 *.88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袁佩 李华平 李刚
证书名称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豫*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房县文 (略)
地址:房县诗经大道1号
联系人:孙仁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房县发 (略)
地址: (略) 场路4号
联系人:徐道琦
电话(传真):0719-*
备注说明: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已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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