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城区大气抑尘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萧县城区大气抑尘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 (略) 大气抑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洁臣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海山街道 (略) (略) 1025号#海国际中心701-A039
中标(成交)金额:#佰###万零#佰零#元#角#分(#.68元)
评审得分:94.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大气抑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总面积约 29.58 平方公里,主要 (略) 内 66 条主次 (略) 域进行作业,预计年服务费用约 650 万元(以中标价格为准)。同时,对部 (略) 域进行加强作业。其中日常作业 (略) 段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收集并整理 (略) 大气质量监测数据、主 (略) 及规划、道路扬尘污染情况、主要工地数量及分布情况等资料。将服务范 (略) 按照走向、覆盖面积、道路扬尘移动监测情况、周边工地分布数量等因子进行作业优先等级划分,以此为基础初步 (略) 线、作业频次、重 (略) 域,安排调配人员设备、周期调整计划,编制 (略) 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工作方案。每天总结分析抑尘作业工作及大气质量监测数据,评估作业效果,形成 (略) 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日报告,及时向采购方反馈。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子东(组长),常天平,陈玉英,毛家来,陈昌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3.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 (略) 南侧0401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容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萧县龙城镇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 (略) 南侧0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若梦、付金利
电 话:#、#
一、项目编号:EP-XXCG#A
二、项目名称: (略) 大气抑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洁臣环境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海山街道 (略) (略) 1025号#海国际中心701-A039
中标(成交)金额:#佰###万零#佰零#元#角#分(#.68元)
评审得分:94.6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大气抑尘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总面积约 29.58 平方公里,主要 (略) 内 66 条主次 (略) 域进行作业,预计年服务费用约 650 万元(以中标价格为准)。同时,对部 (略) 域进行加强作业。其中日常作业 (略) 段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收集并整理 (略) 大气质量监测数据、主 (略) 及规划、道路扬尘污染情况、主要工地数量及分布情况等资料。将服务范 (略) 按照走向、覆盖面积、道路扬尘移动监测情况、周边工地分布数量等因子进行作业优先等级划分,以此为基础初步 (略) 线、作业频次、重 (略) 域,安排调配人员设备、周期调整计划,编制 (略) 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工作方案。每天总结分析抑尘作业工作及大气质量监测数据,评估作业效果,形成 (略) 大气污染防治抑尘服务日报告,及时向采购方反馈。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子东(组长),常天平,陈玉英,毛家来,陈昌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3.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 (略) 南侧0401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 (略) (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容环卫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萧县龙城镇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灵璧县灵城镇灵璧中学西大 (略) 南侧0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若梦、付金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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