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蕲春县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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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蕲春县农村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评标结果公告

2024年蕲春 (略) 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

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SD-2024-022

一、招标概况

2024年蕲春 (略) 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于2024年9月29日在《采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1日在湖北宏 (略) 开标,并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该工程项目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单位

湖北 (略)

蕲 (略)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87

*.12

*.27

质量目标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姓名:李鹏飞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

姓名:张智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

姓名:童俊英

执业资格名称:一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3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齐丰交通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发 (略)

电话:0713--*


2024年蕲春 (略) 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

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SD-2024-022

一、招标概况

2024年蕲春 (略) 品质提升工程(株林镇慕义畈村)于2024年9月29日在《采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1日在湖北宏 (略) 开标,并于2024年10月1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该工程项目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单位

湖北 (略)

蕲 (略) (略)

(略) (略)

投标报价

(元)

*.87

*.12

*.27

质量目标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30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及证号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

姓名:李鹏飞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

姓名:张智

执业资格名称:二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

姓名:童俊英

执业资格名称:一级建造师专业:公路

证书编号:

鄂*3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蕲春县齐丰交通 (略)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 (略)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蕲春县发 (略)

电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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