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服务区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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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服务区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公示名称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服务区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0-09 10:00
评标情况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JS2024GD*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止),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汇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决标方法,一致同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中国平安 (略) 广东分公司,投标报价(含税)*.80, 总得分98.4。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 (略) 广东分公司,投标报价(含税)*.86, 总得分71.99。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平安 (略) 广东分公司
投标报价 *.8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资质资格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太平洋 (略) 广东分公司
投标报价 *.86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资质资格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通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35号4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通 (略) (略)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3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1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14 23: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公示名称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服务区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10-09 10:00
评标情况 广东通 (略) (略) 2025-2026年 (略) 及加油站财产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JS2024GD* ]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23时59分止),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汇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决标方法,一致同意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中国平安 (略) 广东分公司,投标报价(含税)*.80, 总得分98.4。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 (略) 广东分公司,投标报价(含税)*.86, 总得分71.99。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平安 (略) 广东分公司
投标报价 *.8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资质资格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太平洋 (略) 广东分公司
投标报价 *.86元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资质资格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业绩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通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35号4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东通 (略) (略) 联系电话 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35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1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14 23:59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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