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 (略) 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 (略) 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项目编号:#37)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7日15时18分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节能国祯 (略)
2024年10月14日
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 (略) 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节能国祯泗水县生态新 (略) 理厂工程--厂区绿化和河道治理专业分包工程询比采购(项目编号:#37)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第三成交候选人:山东 (略)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4日 至2024年10月17日15时18分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节能国祯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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