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定方路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定方路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成交结果公告
郎溪县定方路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郎溪县飞 (略) 105号
成交金额:*.74元
评审报价:*.74元
评审总得分:54.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施工范围:新建绿化草坪*.1平方米、设置标志标牌38套、道路标线 2183.36 平方米及景观提升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齐向东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更贵(组长)、吴延来、贾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或安徽科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 (略) 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0563-* 地址:郎 (略)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梅渚镇九华街
联系方式:叶超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科谨 (略)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系方式:胡工 *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超
电话:0563-*
十、附件:
1、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4年10月1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科谨 (略)
提交时间:
2024-10-14 15:01:4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0-14 15:20: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郎溪县定方路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
二、项目名称: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郎溪县飞 (略) 105号
成交金额:*.74元
评审报价:*.74元
评审总得分:54.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施工范围:新建绿化草坪*.1平方米、设置标志标牌38套、道路标线 2183.36 平方米及景观提升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经理:齐向东 执业证书信息: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更贵(组长)、吴延来、贾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或安徽科谨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联系电话:*。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 (略) 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联系方式:0563-* 地址:郎 (略) 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梅渚镇九华街
联系方式:叶超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科谨 (略)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郎川街道中房朗润园北门向西90米
联系方式:胡工 *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超
电话:0563-*
十、附件:
1、郎 (略) 升级改造项目(三期)《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4年10月14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9分0秒
(略) 提交
提交人:
安徽科谨 (略)
提交时间:
2024-10-14 15:01:44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4-10-14 15:20:3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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