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果公告
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略) |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层1167 | 综合评分法 | 否 | (略) | 99.09 |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根据《 (略) 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民发〔2024〕98号)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计划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66张 | 负责所有适老化及智能化产品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所有产品的运输、仓储、配送、上门安装、调试、培训、1年的售后维修维护和入户制定“一对一”床位建设方案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应按要求将相关产品送达采购人需求的地点,提供安装部署服务,完成各类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服务。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应由中标人提供,如中标货物用电负荷超 (略) 负荷时,所需相关保护设备应由中标人提供。 | 2025年5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 | 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家环境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参考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其中,为老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和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智能化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数据 (略) (略) 实现联通共享。 | (略) |
1-2 | 养老服务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根据《 (略) 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民发〔2024〕98号)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计划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96人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期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不低于1个小时(其中生活照料服务类、基础照护服务类和健康管理服务类不少于10次)。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应参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每月与老年人及其家庭逐一确认具体服务项目,制订“一人一策、一床一案”的照护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协议,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将服务数据录入民政部金民工程等系统。 | 2025年5月底前完成服务。 | 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参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2025年5月底前)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中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的累计服务总次数不得少于1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应不低于1个小时。 | (略) |
刘德义、聂贵梅、郭飞霞(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略)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鄂托 (略)
地址: (略) 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略) 鄂托克旗分中心
地址:内蒙 (略) (略) 鄂托克旗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0477-(略)
项目联系人:吴牡丹
电话:0477-(略)
(略) (略) 鄂托克旗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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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层1167 | 综合评分法 | 否 | (略) | 99.09 |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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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养老服务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根据《 (略) 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民发〔2024〕98号)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计划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66张 | 负责所有适老化及智能化产品的安装与现场调试,所有产品的运输、仓储、配送、上门安装、调试、培训、1年的售后维修维护和入户制定“一对一”床位建设方案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应按要求将相关产品送达采购人需求的地点,提供安装部署服务,完成各类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服务。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应由中标人提供,如中标货物用电负荷超 (略) 负荷时,所需相关保护设备应由中标人提供。 | 2025年5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 | 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家环境条件,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后,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参考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其中,为老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和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智能化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数据 (略) (略) 实现联通共享。 | (略) |
1-2 | 养老服务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 根据《 (略) 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民发〔2024〕98号)文件要求,鄂托克旗计划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96人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期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不低于1个小时(其中生活照料服务类、基础照护服务类和健康管理服务类不少于10次)。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机构应参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每月与老年人及其家庭逐一确认具体服务项目,制订“一人一策、一床一案”的照护服务方案,签订服务协议,为签约老年人提供相应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将服务数据录入民政部金民工程等系统。 | 2025年5月底前完成服务。 | 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参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1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2025年5月底前)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30次以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其中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的累计服务总次数不得少于10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次服务时间应不低于1个小时。 | (略) |
刘德义、聂贵梅、郭飞霞(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居 (略) 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略)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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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鄂托 (略)
地址: (略) 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略)
名称: (略) (略) 鄂托克旗分中心
地址:内蒙 (略) (略) 鄂托克旗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0477-(略)
项目联系人:吴牡丹
电话:0477-(略)
(略) (略) 鄂托克旗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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