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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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略)

二、项目名称: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 (略) (略) 21号(3楼)

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3元)

评审报价:(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3元)

评审总得分:96.4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包括:水生态修复建设长度约700米; (略) 两处; (略) (略) 约1100米;排水沟建设约400米;河流沿线农村环境整治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姚春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建华(组长)、开晋忠、邵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 (略) 或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 (略) 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略);绩溪县华 (略) 45号,联系电话:0563-(略)。若相关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45号

联系方式: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 (略) 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63-(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CS-(略)

二、项目名称: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生态 (略) (略) 21号(3楼)

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3元)

评审报价:(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略)元(略)角(略)分((略).63元)

评审总得分:96.4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翚溪河(高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包括:水生态修复建设长度约700米; (略) 两处; (略) (略) 约1100米;排水沟建设约400米;河流沿线农村环境整治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姚春媚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建华(组长)、开晋忠、邵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 (略) 或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 (略) 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563-(略);绩溪县华 (略) 45号,联系电话:0563-(略)。若相关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45号

联系方式:056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 (略) 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63-(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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