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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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睢县财采招-2024-1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以改善睢县空气质量为核心,开展日常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对历史空气质量情况、污染特征、主要问题进行定期分析总结,结合数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供科学有效的污染源管控、治理建议和措施等。主要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空气质量状况、污染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下一步的管控建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一年
(4)质 量:合格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河南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科学大 (略) 交叉口升龙又一城A座21层268号 2,#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 睢县境内 一年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凯 宋学俭 庄士建 顾传学 王君益(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0370-#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睢县中心大街与锦绣大道交叉口 (略) 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旭祺 (略)
地址:河 (略) 西平县西平大道中段鸿景港湾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睢县财采招-2024-18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以改善睢县空气质量为核心,开展日常空气质量研判分析,对历史空气质量情况、污染特征、主要问题进行定期分析总结,结合数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供科学有效的污染源管控、治理建议和措施等。主要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空气质量状况、污染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下一步的管控建议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一年
(4)质 量:合格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河南 (略)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科学大 (略) 交叉口升龙又一城A座21层268号 2,#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略) 2024年委托第三方服务开展颗粒物和臭氧综合管控项目 睢县境内 一年 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凯 宋学俭 庄士建 顾传学 王君益(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0370-#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睢县中心大街与锦绣大道交叉口 (略) 西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旭祺 (略)
地址:河 (略) 西平县西平大道中段鸿景港湾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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