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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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

项目编号:ZB(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9日

开启日期:2024年10月16日10时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运维期满止

公示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

联系人:(略)莉

电 话:0551-(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0551-(略)-8605,(略)

邮 箱:*@*26.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551-(略)

邮 箱:*@*hinv.com,*@*hinv.com

2.安徽 (略) 审计部

联系人:盛经理

电 话:0551-(略)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鼎信数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皖投置业客户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

项目编号:ZB(略)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9日

开启日期:2024年10月16日10时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合肥 (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略)元)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运维期满止

公示期: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鼎信数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802室,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略)。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

联系人:(略)莉

电 话:0551-(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0551-(略)-8605,(略)

邮 箱:*@*26.com

四、监督机构

1.安徽 (略) (略) 招标采购监督组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551-(略)

邮 箱:*@*hinv.com,*@*hinv.com

2.安徽 (略) 审计部

联系人:盛经理

电 话:0551-(略)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 (略) 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鼎信数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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