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2024〕42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2024〕42号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幼儿园、桂香幼儿园玩具、厨房等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大 (略)
地 址: (略) 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中段82号
(世纪春天二期)12幢1单元6层1号
被投诉人1: (略) 教 (略)
地 址: (略) (略) 76号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被投诉人2:四川聚丰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大 (略) 不服四川聚丰达 (略) 于2024年8月1 (略) 教 (略) “ (略) 幼儿园、桂香幼儿园玩具、厨房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不符合《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未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国 (略) (略) 上线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864号)的规定,未对不锈钢循环风消毒柜(序号:228)、刀具消毒柜(序号:246)、消毒柜(序号:329)提供卫生安全评价及相应的备案要求。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未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 (略) 令第117号)的要求,未对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且未要求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 (略) 令第117号)第二条;同时,违反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四:招标文件的部分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具有指向性、倾向性及排斥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三)、(八)的情形。
投诉事项五: 招标文件的部分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对应,具有一定的排斥性,属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三)、(八)的情形。
投诉事项六:招标文件的投标样品要求是在人为增加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斥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八)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四、五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上述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三、六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 (略) 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幼儿园、桂香幼儿园玩具、厨房等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大 (略)
地 址: (略) 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中段82号
(世纪春天二期)12幢1单元6层1号
被投诉人1: (略) 教 (略)
地 址: (略) (略) 76号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被投诉人2:四川聚丰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502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大 (略) 不服四川聚丰达 (略) 于2024年8月1 (略) 教 (略) “ (略) 幼儿园、桂香幼儿园玩具、厨房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不符合《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投诉事项二: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未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国 (略) (略) 上线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864号)的规定,未对不锈钢循环风消毒柜(序号:228)、刀具消毒柜(序号:246)、消毒柜(序号:329)提供卫生安全评价及相应的备案要求。
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未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 (略) 令第117号)的要求,未对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且未要求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 (略) 令第117号)第二条;同时,违反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七条的规定。
投诉事项四:招标文件的部分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具有指向性、倾向性及排斥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三)、(八)的情形。
投诉事项五: 招标文件的部分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对应,具有一定的排斥性,属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三)、(八)的情形。
投诉事项六:招标文件的投标样品要求是在人为增加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排斥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 第658号)第二十条(八)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四、五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上述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三、六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 (略) 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 (略)
2024年9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