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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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XHSZ-G2024-0019 二、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路 (略) #MA1XAKC04C (略) 张浦 (略) 395号2号房 98.1(均分制) #.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

服务时间: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报价分项表

序号

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

数量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原材料

#份

#.64

60%

2

运输

#份

#.88

20%

3

维护

#份

#.488

2%

4

保险

#份

#.488

2%

5

利润

#份

#.44

10%

6

税金

#份

#.464

6%

7

总价

#.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宏、时焱晨、沈亚萍、张爱国、秦建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差额累进法收费(按预算金额#元以下,收取1.5%;100-#元,收取1.1%;500-#元,收取0.8%;1000-#元,收取0.5%,5000-#万元,收取0.25%;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张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张浦镇茶风街36号

联系人:时焱晨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信衡造价 (略)

单位地址: (略) 玉 (略) 288号海创大厦2号楼21楼

联系人:占婷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婷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XHSZ-G2024-0019 二、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略) 路 (略) #MA1XAKC04C (略) 张浦 (略) 395号2号房 98.1(均分制) #.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老年人送餐服务)

服务时间: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报价分项表

序号

投入项目及费用名称

数量

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原材料

#份

#.64

60%

2

运输

#份

#.88

20%

3

维护

#份

#.488

2%

4

保险

#份

#.488

2%

5

利润

#份

#.44

10%

6

税金

#份

#.464

6%

7

总价

#.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宏、时焱晨、沈亚萍、张爱国、秦建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差额累进法收费(按预算金额#元以下,收取1.5%;100-#元,收取1.1%;500-#元,收取0.8%;1000-#元,收取0.5%,5000-#万元,收取0.25%;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张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张浦镇茶风街36号

联系人:时焱晨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信衡造价 (略)

单位地址: (略) 玉 (略) 288号海创大厦2号楼21楼

联系人:占婷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占婷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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