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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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18 16:0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重1

二、项目名称: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东海道4229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2栋311号(B座311号)

成交金额:3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无机房载货电梯

品牌:NB FUJI

规格型号:TH-WH

数量:2台

单价:无机房载货电梯#元/台,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喆(组长)、付娟、王迪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千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东刘集镇镇前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世纪阳光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剑文(采购人代表)、高珊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响应表

4.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9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10-18 15:47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4-10-18 15:55

招标文件正文.pdf

BB2024#重1成交结果公告附件.rar

信息时间:2024-10-18 16:0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编号:BB2024#重1

二、项目名称:东刘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10村联建厂房基础配套货梯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东海道4229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2栋311号(B座311号)

成交金额:3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无机房载货电梯

品牌:NB FUJI

规格型号:TH-WH

数量:2台

单价:无机房载货电梯#元/台,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喆(组长)、付娟、王迪堂(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千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东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河县东刘集镇镇前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世纪阳光厦11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剑文(采购人代表)、高珊珊(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响应表

4.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9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4-10-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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