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芜湖分公司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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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芜湖分公司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皖新芜湖分公司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2024-10-15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4CG*

二、项目名称: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陶辛镇陶辛工 (略) (略) A0114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4个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评委专家名单:郭铮(组长)、张文千、胡海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芜湖分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芜湖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马塘街道春江明月阅麓苑6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话:0551-*、*

2024年10月15日

[询比采购]皖新芜湖分公司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2024-10-15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4CG*

二、项目名称: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陶辛镇陶辛工 (略) (略) A0114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略) 春江明月营销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14个月(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评委专家名单:郭铮(组长)、张文千、胡海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芜湖分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芜湖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马塘街道春江明月阅麓苑6号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话:0551-*、*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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