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高速公路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蚌埠市公安局高速公路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高速公路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重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1412号

成交金额:13.*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3.*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第二包: (略) 运维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延续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多 3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礼松(组长)、刘涛、*浩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193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信息:

蚌埠市公安局高速公路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重2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蚌埠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1412号

成交金额:13.*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3.*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设施运维维保项目第二包

服务范围:第二包: (略) 运维服务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延续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多 3 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礼松(组长)、刘涛、*浩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193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项目评审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