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瓶装天然矿泉水采购二次询价中标公告
桶装、瓶装天然矿泉水采购二次询价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11 04:07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21 05:06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矿泉水 | 350ml | 300 | 箱 | 2024-07-25 | |||
矿泉水 | 500ml | 150 | 箱 | 2024-07-25 | |||
矿泉水 | 18l | 30 | 桶 | 2024-07-25 | |||
矿泉水 | 4.5l | 45 | 件 | 2024-07-25 | |||
矿泉水 | 1.58l | 60 | 件 | 2024-07-25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东缉虎营15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一、供货清单:
表一、标准配置报价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图片 计量单位
1 矿泉水
2 矿泉水
3 矿泉水
4 矿泉水
5 矿泉水
6 矿泉水
7 矿泉水
8 矿泉水
(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结算。
二、采购内容:瓶装、桶 (略) 会议用水、接待用水、公务用车用水等,包括但不限于桶装、瓶装天然矿泉水采购采购、配送等售后服务。
三、技术要求:所有采购项需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
四、售后服务:货品配送及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漏包坏包等。
五、质量要求: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业内相关规定。
六、 (略) 监督电话0351-#,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第一条 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出卖人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或货到50天之日起质保xx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四条 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
第七条 交货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出卖人以送货方式运输送货至 (略) (略) 银龙大厦,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条 付款时间、方式:
矿泉水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双方根据矿泉水种类及对应送货数量计算金额,按次结算。双方确认送货数量和金额后,出卖人于当月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买受人收到发票后,于6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 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或买受人不能按时付款的,经相对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赔偿金。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买受人要求及时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相关损失及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详见采购文件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7-11 04:07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7-21 05:06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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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 | 350ml | 300 | 箱 | 2024-07-25 | |||
矿泉水 | 500ml | 150 | 箱 | 2024-07-25 | |||
矿泉水 | 18l | 30 | 桶 | 2024-07-25 | |||
矿泉水 | 4.5l | 45 | 件 | 2024-07-25 | |||
矿泉水 | 1.58l | 60 | 件 | 2024-07-25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东缉虎营15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一、供货清单:
表一、标准配置报价单
序号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图片 计量单位
1 矿泉水
2 矿泉水
3 矿泉水
4 矿泉水
5 矿泉水
6 矿泉水
7 矿泉水
8 矿泉水
(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结算。
二、采购内容:瓶装、桶 (略) 会议用水、接待用水、公务用车用水等,包括但不限于桶装、瓶装天然矿泉水采购采购、配送等售后服务。
三、技术要求:所有采购项需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
四、售后服务:货品配送及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漏包坏包等。
五、质量要求: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业内相关规定。
六、 (略) 监督电话0351-#,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第一条 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出卖人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或货到50天之日起质保xx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四条 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
第七条 交货方式、地点和费用负担:
出卖人以送货方式运输送货至 (略) (略) 银龙大厦,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条 付款时间、方式:
矿泉水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双方根据矿泉水种类及对应送货数量计算金额,按次结算。双方确认送货数量和金额后,出卖人于当月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买受人收到发票后,于6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第十一条 国家调整税率时,出卖人以不含税价格为基础,按照国家调整后的税率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随之调整。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或买受人不能按时付款的,经相对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1‰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赔偿金。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买受人要求及时办理修理、更换或退货,相关损失及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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