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函》(榕司函〔2023〕8号)及《 (略) (略) 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司〔2023〕115 号)和《关于落实做好清 (略) 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榕公平竞争办〔2023〕2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宣布本单位6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具体规范性文件如下:
1.《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加快数字应用创新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1〕148号)
2.《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度数字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3〕50 号)
3.《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3〕7号)
4.《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 (略) 新引进数字产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94 号)
5.《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 (略) 引进首席信息官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55号)
6.《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 (略) 鸿蒙产业发展政策专项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17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函》(榕司函〔2023〕8号)及《 (略) (略) 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司〔2023〕115 号)和《关于落实做好清 (略) 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榕公平竞争办〔2023〕2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宣布本单位6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具体规范性文件如下:
1.《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加快数字应用创新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1〕148号)
2.《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度数字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3〕50 号)
3.《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数字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榕数委〔2023〕7号)
4.《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 (略) 新引进数字产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94 号)
5.《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 (略) 引进首席信息官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55号)
6.《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略)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 (略) 鸿蒙产业发展政策专项工作的通知》(榕数委〔2023〕17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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