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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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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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远利 (略)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 (略) (略) 229号金泓园A7栋108号、208号室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低温液体储氧罐

品牌:宁波明欣

规格型号:4.99立方米

2只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海银、魏红羽、余艳、吴玲、武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号、 (略) 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76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吴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吴女士、金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链接:http://**-Q?pwd=fa4r

提取码:fa4r

(略) (略) 安徽 (略)

2024年10月22日

,安徽, (略)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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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低温液体储氧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远利 (略)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 (略) (略) 229号金泓园A7栋108号、208号室

中标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10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1

低温液体储氧罐

品牌:宁波明欣

规格型号:4.99立方米

2只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海银、魏红羽、余艳、吴玲、武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略) 或安徽 (略) 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76号、 (略) 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76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吴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吴女士、金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链接:http://**-Q?pwd=fa4r

提取码:fa4r

(略) (略) 安徽 (略)

2024年10月22日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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