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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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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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日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招 标编 号 :ZZZBB202d083)
、中标人信息 :
标段 (包 )[001]医 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 :
中标人:四 (略)
中标价格:11.* 元
二、其他 :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1个 工作 日
三 、监督部 门
本招标项 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 堂县第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 :金 堂县淮 口州城大道270号
联 系 人:刘 老师
电 话:u⒏ 8458羽 1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 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
联 系 人 : 陈先生
电 话 : 028-*
礅1f由 阝件 : *@*63.com 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 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理机 构 :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
报系统项 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 目编号 : ZZZBB*
采购人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堂县精神卫生 中
J亡卜)
采购代理机构 :四 川 中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共 同编制
2024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9
第 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等要求 .… ¨…¨……………………11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13
第六章 合 同主要条款 …¨…¨……………………………………Ⅱ9
第一章 报价邀请
四川 (略) (采 购代理机构)受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中心 ) (采 购人 )委 托 ,拟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
据直报系统项 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 诚邀贵公司参加本项 目的报价 。
一 、 采 购 编 号 :ZZZBⅡ 02们 83
二、采购名称 :医 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目
三 、项 目概况 :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管理冶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进行采购 ,项 目预算 资金 * 元。
四、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
供应商名称:四 (略) ,地 址:中 国 (四 川)自 由贸易试验
区成都高新 区天府大道 中段 1388号 1栋 12层 1256号 。
五、资金来源 :自 筹资金或其他资金
六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商资格要求
1.具 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2.具 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 有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
5.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采 购 人根据采购项 目提 出的特殊条件:无 。
七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
库 (2016)125号 )的 要求,采 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lVW.Creditchina。 gOv。 cn)、 “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cgp,gov.cn)等
中国 (略)
网站 (w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 公告发布之 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
图,拒 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 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以 联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 ,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 点及售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自⒛24年 10月 14日 至⒛24年 10月 16日 00∶ 0ll
2⒊ 59(北 京时间,法 定节假 日除外 )在 四川 (略)
(四 (略) 高新 (略) 333号 蜀都 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获 取 。
本项 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文 件售价:人 民币400元 /份 (招 标文件售后不
退,投 标资格不能转让 )。
方式 Ⅱ、现场获取提交: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 供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明;供 应商为 自然人 的,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缴纳采购文件款
。2、 远程获取 :将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填写后的 《供应商报名
表》扫描件 (见 附件 )发 送至公司邮箱ZZ貂 *@*63.∞ m,供 应商将报名
费转账到 四川 (略) 指定账户 (账 户见附件,报 名联系人 :肖 女
」±028—
*),经 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 ,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电子
档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以 下简称报价截止 时间)地 点 :
时间:⒛ 24年 10月 21日 10:00(北 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 (略) 开标厅 (四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 中
心二期 l栋 4单 元碉 l号 )
十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 点 g
时间:⒛ 24年 10月 21日 10:00(北 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 (略) 开标厅 (四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 中
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
十一、本次报价邀请 由四川 中宇招标代理机构有 限公司发送邀请书 。
十二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采 购 人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金 堂县淮 口州城大道270号
联 系 人 :刘 老师
联 系 电话 :02卜*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四 川 中字 招标 代理有 限公司
通 讯地 址 :成 都 市 高新 区吉庆 三路 333号 蜀都 中心二 期 1栋 4单 元401
联 系 人 :黄 女士
联 系 电话 :02卜*
传 真 :02⒏*
电子 邮件 :zZB87” 66∞ @163。 com
开户 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 限公司成 都华府 西苑支 行
账 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序 号 应 知事 项
采购预算 (实 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 (实 质性要求 )
是 否接 受联 合体
协商保 证金
履约保 证金 (实 质性 要 求 )
6 响应 有效期 (实 质性 要求 )
说 明和要 求
|预 算:13.* 元,超 过采购预算的报
最高限价 :13.* 元,超 过最高限份
采购 包 1:不 接 受
本项 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 。
本项 目不涉及 。
提交响应文件 的截止之 日起不少于90;
落 实节 能 、环 保 、无 线 局 域 网 、信 息安全产 品政 策 本 项 目不涉及 。
代 理服务 费 (实 质性 要 求 )
采购结果公告
成交通 知 书
合 同公 告及备 案
12 进 口产 品
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是
响应文件份数
(实 质性要求 )
本 项 目代 理服 务 费定额 收取50OO.O0元
账户 名称 :四 川 中字招标代 理有 限公 ;
开户 银行 :中 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 i
账 号 :*003E
结 果 公告等在 中 国招标投 标 公共服务空
采 购 结果 公告 在 中国招 标投标 公共服~
联系人:陈 老师
联系电话 :*
地址 :成 都市高新 (略) 333号 蜀
本项 目不 涉及 。
不 允许
组织 现场 踏 勘 :否
响应文件正本*份 ,副 本*份,电 子卩
响应 文件 的签 章 、装 订
|按 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
响应 文件 封 面及 外层 密封 袋 的标注
l,响 应文件正本、副本 (可 单个副Ξ
2.所 有外层 密封 袋 的封 口处应粘贴 2
单 一来 源 文件 、协 商过程 及 结 果 咨询
联系人:陈 老师 联系 电话 :028-ε
| | |
其 他
二 、总 则
1、 如供应 商提供虚假材 水|谋 取成交
2、 单一来源文件其他地 方 内容与外
3、 如为联合体协商的,单 一来源文
l、 适用范 围
一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
二、本采购文件 的最终解释权 由金堂县第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中
心 )和 四川 (略) 享有 。对采购文件 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应 当具备 的条件 、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评 审标准 由采购人负
责解释 。除前述采购文件 内容,其 他 内容 由四 (略) 负责解释
2、 有关定义
一、 “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各级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 次协商的采购人是金堂县第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二、 “
供应商

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 参加响应和 向采
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 。
三 、 “
代理机构

是指政府采购集 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
会 中介机构 。本项 目的代理机构是四 (略) 。
3、 采购文件
3.1采 购文件 的构成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 的依据 ,同 时也是协商的重要
依据 。采购文件用 以阐明协商项 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协
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 以下内容
(一 )协 商邀请
(二 )供 应商须知
(三 )采 购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 )协 商办法
(五 )响 应文件格式
(六 )拟 签订采购 的合 同文本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 。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 由供应商承担 。
3.2采购文件 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 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 以对 己发出的采
购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本项 目采取直接邀请
方式邀请供应商,代 理机构通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告知成功获取采购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
制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 行承担不利后果。
4、 响应文件
4.1响 应文件 的语 言
一、供应商提交 的响应文件 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 中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 中文。响应文件 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 要部分要对应翻译
成 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 翻译的外文资料,协 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
材料 。
二、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 ,以 中文为准 。涉
嫌提供虚假材料 的按照相关法 (略) 理 。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 。
4.2计 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
除采购文件 中另有规定外 ,本 项 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4.3响 应货 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 目均 以人 民币报价 。
4.4知 识产杈 (实质性要求 )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 目中使用 的任何技术、产 品和服务 (包 括部分使
用 ),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
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 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 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
二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 目实施过程 中采用 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
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Ⅱ 并承诺提供
无限期支持,采 购人享有使用权 (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 )。
三 、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 的知识产权 ,则 在响应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
法使用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
4.5响 应文件 的组成
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
二 、响应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第三章。
4.6响 应文件格式
一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 的

响应文件格式

填写相关 内
容 。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 由供应商 自行编写。
4.7响 应报价 (实质性要求 )
一 、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 ,最 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 目
要求的全部工作 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供应商完成本项 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 内容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并 且在合 同履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 按无 (略) 理
三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 的,按 照第四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且 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 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
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 响应无效 。
4.8响 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件 (略) 理 。
4.9响 应文件 的制作 、签章和加密
”,响 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
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 响应文
一、响应文件应 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
二、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 应采购文件 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 一
如实响应 ;未 如实响应或者响应 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 响应
文件 (略) 理 。
三 、供应商应 当

响应文件

正本1份 、副本2份 ,电 子文档 1份 。并在其封
面上清楚地标 明响应文件、采购项 目名称 、采购项 目编号、包件号 (若 有 )及
名称 (若 有 )、 供应商名称 以及

正本



副本

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 的内容,以 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 理机构将
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供应 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
购文件,按 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4.10响 应文件 的提交
一、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 。
二、在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
响应文件 。供应 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 因素 ,确 保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
4.11响 应文件 的补充 、修改、撤 回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可 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已成功提交的
响应文件 :对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 当先行撤 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
补充 、修改后重新提交 。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 回后,视 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
5、 资格 审查 、协商和成交
5.l开 启程序
本项 目开启 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 目协商
的供应商未提交响应文件 的,不 予开启,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
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 ,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 的通知》 (财 库 (⒛ 16)125号 )的 要求 ,通 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Ⅷ .creditchina。 gOv。 cn)、 “
cn)等 渠道 ,查 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
网站 (w飞叽v.ccgp.gOv.
中国 (略)

(略) 页截 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 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 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活动 的,将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
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 不 良信用记录。
5.3资 格审查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
5.4协 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
5.5成 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 ,代 理机构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
(略)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 购代理机构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 同的依据,是 合 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
将 以公告形式宣布发 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成 交通知书将 自动失效,并 依法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三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
6、 签订及履行合 同和验收
6.1签 订合 同
一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 日起三十 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
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 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以及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合 同分包和转包 (实 质性要求 )
6.2。 l合 同分包
本项 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
6.2.2合 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 目转包 。本项 目所称转包 ,是 指将本项 目转给
他人或者将本项 目全部肢解 以后以分包 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 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将 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
6.3采购人增加合 同标 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 中,采 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 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
所有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4履 行合 同
一、合 同一经签订,双 方应严格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 。
二、在合 同履行过程 中,如 发生合同纠纷 ,合 同双方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
和 国民法典》规定及合 同条款约 (略) 理 。
6.5履 约验 收
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财库 [2016]⒛ 5和 采购文件的质量和服务要求 ,国 家 、行业、地方标准和规
范,响 应文件及承诺 内容,以 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6.6资 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 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 目采
购资金支付方式详见单一来源文件第三章要求 。
7、 协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 下列的情形 (实 质性要求 ):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二 、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
三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四、成交后无正 当理 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 同;
六 、将采购合 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
七 、提供假 冒伪劣产品 ;
八、擅 自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 同 ;
九、拒绝有关部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 向监督检查部 门提供虚假情况 ;
十、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情形 。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 的,按 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 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
,其 响应文件无效 。
8、 询 问、质疑和投诉
询 问、质疑、投诉 的 (略) 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 四川省的有关
规定办理 (详 细办理流程请在 四川 (略) 一办事指南一
《供应 (略) 理办事指南》查询 )。
第三章 项 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 、项 目概 述
根 据 国家卫健 委《严重精神 障碍 发病报 告 管理 办法》中提 出的要 求 ,各 精 神
卫生 专科 机构 的精 神 科 医师均有 责任 对 符合 严重精神 障碍 六大类疾 病 诊断 的重
精 患者进 行 报告 卡及 出院单 的填报 ,确 保报 卡 内容完整全面,并 及 时 向严重精神
障碍 管理 治 疗 项 目办公室进行汇报 ,避 免 因漏报 误报产 生社 会危害 。但 目前 的 实
际情 况 是 ,多 数 医院 的报卡 管理 更 多依 靠项 目办工作 人 员对 医生的上报 内容转
录 至 省级 或 国 家级精 卫平台,未 通过 更加科 学 有 效 的信 息化手段进行 管理 。
医院严 重精 神 障碍 患者 管理治疗 数 据 直 报 系统 (以 下简称直报 系统 )是 用于
精 神 病 专科 医院 及综 合性 医院精神 科 ,提 供 患者 直报 数据录 入、采集 、审核 、报
送 功能 的集 成 化 系统产 品。通 过 利用该产 品提 供 的标 准化数据集成服 务,可 捋 严
重精 神 障碍 患者 的就 诊 数据 以国家对 于 患者 报告 卡及住 院 单信息 的规 范要 求 ,
从 医院 临床 系统 由医生填军 并保存 ,由 项 目办直报用 户审核确 认后 ,上 传 同步 至
省级精 卫 平 台 。
采 用直 报 系统 可 以 (略) 直报 用 户摆 脱 在 省 网系统每 医院临床 系统 之 间通
过 手 工转 录 数据 的重 复性工作 ,并 且 可 以大 规模 提升 患者 数据报送 的数量 、强度
每 效 率 ,减 少 数据漏 报情况 发生 。系统 采 用 的数 据标准 化注册每容错 纠错服 务、
数 据 自动 采 集 传输 机制 以及批量 审核 管理 功 能确 保 了数据 交换质量 的同时,将
极 大 的提 高 苴报 效率 和 准确 率 。
二 、★ 采 购 内容 及服务要 求
(一 )采购 内容
序 号
采 购 名称
采 购需 求
医院 严 重精 神 障碍
1
患者 管 理 治疗 数据
详 见服 务要 求
直报 系统项 目
(二 )服 务要求
拟 定
供 应商
四川互 宜
达科 技 有
限公 司
-、 系统建设要求
1、 基础模块
(1)用 户管理 :支 持系统用户 账户创建管理,启 /停 用维护管理功能。
(2)术 语注册管理 :支 持院内 (略) 系统的术语注册功能,主 要数据应
包括疾病诊断 目录及精神疾病药品 目录等。
(3)术 语映射管理 :支 持院内 (略) 系统的术语关联映射功能,主 要映
射内容应包括疾病诊断 目录及精神疾病药品 目录等。
2、 录入模块
(l)患 者报告卡录入 :提 供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的填报功能,需 包
含 (略) 、患者基本信息、监护人倍息、地址信息、病情信息、报告者信息等关
键数据项 :支 (略) 所共享的患者信息进行校验提示。
(2)患 (略) 单录入 :提 供针对严重精神 (略) 信息单的填报功能 ,
需包含 (略) 、患者基本信息、病情信息、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 复建议、报告
者信息等关键数据项 ;应 (略) 单每患者报告卡建立关联关系 ;
3、 审核报送模块
(l)患 者报告卡审核报送 (略) 直报用户所提供的患者报告卡的数据审
核上报功能,支 持信息的批量审核 ;支 持以 日志形式记录审核操作 ;支 持对历史
记录进行查询 ;
(2)患 者 出院单审核报送 :针 对 医院直报用户所提供的患者 出院信息单的数
据审核上报功能,支 持信息的批量审核 ;支 持以 日志形式记录审核操作 ;支 持对
历史记录进行查询 ;
4、 数据集成
(D院 内数据集成 :提 供数据接 口或数据视 图的定义规范,指 (略) 内部临
(略) 供应商提供患者报告卡、 (略) 信 (略) 内临
床数据,并 完成相关集成工作 ;
(2)省 平台数据集成 :完 (略) 中心校验接 口集成,在 支持在表单录入相
关数据项时,完 成每 中心之间的患者建档信息的验证和患者身份证号码验证 ;完
(略) 中心数据接收接 口的集成,实 现患者报告卡和患者 出院信息单的数据
上传 ;完 (略) 基础术语表的同步接 口集成,实 (略) 基础字典数据按 日定
时同步至本地系统的术语表 ;
5、 软件及接 口白动同步
(1)软 件同步 :为 满足业务信息变更需要,应 支持患者报告卡录入、 (略)
单录入功能的本地系统 自动同步,保 (略) 的功能一致性。
(2)接 口同步 :为 满足业务信息变更需要,应 (略) 内数据接 口及省
平台服务接 口调用模块的自动同步。
6、 院内HIS接 口
每院内HIS对 接实现直报系统F^f需 (略) 内HIS系 统 自动获取。接 口模式
需基于HTTP的 通讯方式 ,
以P∞ T调 用前置服务接 口,接 口内容为获取患者报告卡信息和 (略) 信
息单。
7、 实施服务
(1)服 务环境准备 :医 院 自备服务器设备的操作系统安装服务,华 为欧拉操
作系统。
(2)集 成培训 :负 责完成软件部署 、用户使用培训,包 含 1年 的升级维护服务
费用。
8、 (略) 络服务
(略) 络接入软件 :
(1)支 持端到端的加密通道进行数据传输。
(2)支 持用户名、密码等 多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3)支 持长链接 ,实 现伶24小 时不断连。
(4)支 持h ntlx、 windows操 作系统。
9、 院内HIS系 统开发服务
(1)接 口服务集成 :在 HIS系 统中实现患者填报必要性验 证;根 据上报数据集
成标准和规范,开 发并提供数据视 图或数据接 口。
(2)HIs系 统界面集成 :实 现HIS系 统的患者直报页面跳转功能。
三 、★商务要求
17
1.质 保期 :自 合 同签订验收合格之 日起软件 1年 质保 。
2.合 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合 同签订后支付合 同金额的40%,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 同金额
的55%,剩 余琨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供 应商须 向采购人 出具合法有效完整
的完税发票及 凭证 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 ,付 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
账,供 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 同载明的为准 。)
3.服 务地点:采 购人指定地点。
4.供 应商应于合 同生效之 日起7日 内将符合项 目要求的服务交付给采购人 ,
采购人验证后 即视 为验收通过 。如供应商延迟交付时间,则 采购人的使用时间
相应后延 。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 的延期交付 ,再 延期交付时间内采购人仍有权
使用供应商 的服务且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
说 明 :1、 本章节 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供 应商经最终协商后仍
不能满足 的,将 被视为无效响应 。
2、 本章 中实质性要求未 明确要求证 明材料 的以供应商在服务响应偏离表或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中对应 的响应为准 。
3、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一经核实夕按相关法 (略) 理 。
第 四章 协商过程 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协商小组可 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以下内容 :
一、第三章

项 目技术 、服务及商务要求

:
采购 内容及服务要求;商 务要求 ;
二、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
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全部 内容
除以上 内容外,协 商小组不得变动采购文件 中的其他 内容 。
在协商过程 中,协 商小组根据项 目实际需要制定协商 内容,在 获得采购人
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 内容。协商小组对采购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协 商小组应及时 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
第五章 协商办法
5.1总 则
一、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
程 (修 订 )》 等法律规章,结 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协商工作 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 体协商事务 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
法组建 的协商小组负责。
三 、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 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展评审活动 。
5.2协 商程序
5.2.1协 商小组
按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 商小组 由采购
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 的专业人员组成 。本项 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自行确定,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 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
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一 )熟 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二 )审 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 作 出评
价 ;
(三 )根 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 据需
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 出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
(四 )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 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五 )起 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
(六 )向 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 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 的行为 ;
(七 )法 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2.2熟 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 审
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 当对协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内 容主要包
括采购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评审办
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以及采购合 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 商小组应 当停止评审 :
(一 )采 购文件 的规定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的:
(二 )采 购文件 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 )采 购项 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 是采购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
(四 )采 购项 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 是采购文件未
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
(五 )采 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
(六 )采 购文件载 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 的 ;
(七 )采 购文件有违反 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出现上述应 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 商小组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
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 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 由。除上述情
形外,协 商小组不得 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 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
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说明具体原因,同 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 台上公告 。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 当停止评审的,可 以书面
报告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 (略) 理,并 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
5.2.3资 格 审查
5.2.3.1一 般资格 审查
资格性 审查项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的证 明材料
通过条件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 供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 换证的提供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② 若为事业法人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提 供
”;未 换证的提交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1


件或营业执照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④ 若为 自然人:提 供
”。
身份证明材料
具有 良好 的商业 信 誉 的 证 明材
|
|
供应商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的证 明材料 。
冫阝主|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明材
明材 料
料。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9
*
4
依法缴 纳 税 收证 明材 料 和缴 纳
社 会保 障 资金 的证 明材 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 ,
6
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
`

供 应 商不得 为

信用 中 国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和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 。 (可 提供承诺
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可 提供承诺函
,格 式详见第六章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材
料 【注: (D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 明: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期 限届满的,可 以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0】
供应商提供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的承诺函。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
详见第六章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 中国

网站 、
网站 http://**.c|“ 中国 (略)
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
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信 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丿·匕↑J【
|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 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⑴Ⅷ 。ccgp。 gOv.cnl政 府
录名单的,视 为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参 与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本项 目的将被拒绝 。
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注:供 应商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
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处 罚决定
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落 实政府 采购 政 策 需满 足 的 资
格要求
本项 目不涉及 。
协 商 保证 金
本项 目不涉及 。
9
10
1.非 法定代表人 (单 位负责人 )参 与协商
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
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
责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 供身份
证有困难 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
应 当提 供 的供 应 商其他 类 似效
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
力 要 求 的相 关证 明材料
2.法 定代表人 (单 位负责人 )直 接参与协
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 供身份证有 困
难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身份证 明材料 )
注意:1.所 有材料应满足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 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
有效期 内。
2.本 章所有证 明和承诺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3.以 上要求不满足 ,不 能通过资格审查 。
4.以 上要求提供 的证 明材料或承诺 函如发现虚假 ,其 响应文件 (略) 理。
5.资 格要求 中

法记录
“6.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即 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其 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
额标准是指:⒛ * 元 以上 的罚款,法 律 、行政法规 以及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元的,从 其规定
6.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或 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 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 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门处罚 (处 理 )的 ,本 项
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 。
5.2.4符 合性审查
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对 符合资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本项 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 须 以
本采购文件 的明确规定 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 中,如 果出
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 的情况,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但 不得违
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按 以下顺序审
查 ):
(1)响 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
(2)响 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本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要求,影 响评审小组
评判 的 ;
(3)响 应文件 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报价 、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
本单一来源文件 的规定,影 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
(4)
未载明或者载 明的采购项 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
内容与本单一来源文件要求不一致,且 采购单位无法接受 的。
(5)属 于本单一来源文件 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5.2.5协 商
一、协商会议在代理机构进行。协商会议 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 ,供 应商代
表现场参加 。
二 、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 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未
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 为供应商 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 损失 由供应
商承担 。
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 (邀 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 第三章

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

要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
四、协商过程 中,供 应商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 ,并 将变更 内
容 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 。澄清 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 加盖供
应商 (法 定名称 )公 章或 由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表人签字,否 则无效。
5.2.6最 后报价
一、协商结束后,协 商小组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最后报价 。
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 的
,视 为无效响应 ,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 中承
诺 的标准情况下,其 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 该项 目之前的报价 ,否 则,协 商小组
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 告知供应商理 由。
三 、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 为其退 出
协商。
四、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 应商不得 以任何理 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 )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注 :供 应商为法人 的,应 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应 当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
商为 自然人 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 加盖公章。。
(三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 )最 后报价唯一,且 不高于最高限价 。
六 、最后报价 出现下列情况的,不 需要供应商澄清 ,按 以 (略) 理 :
(一 )报 价 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但 大写
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 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
(二 )单 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 比有 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
单价 ;
(三 )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
同时 出现两种 以上不一致的,按 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
价经 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注 :供 应商为法
人的,应 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 加盖公章,供 应商不确认的,其 最后报价无效。
七 、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 次采购活动终止,并 发布终止公告。
5.2.7解 释 、澄清 、说 明的有关 问题
一、协商过程 中,协 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
的,可 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 。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 的原义或
者影响公平 、公正,解 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
行解释 。
二、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 中含义不 明确 、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 出必要 的澄清 、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
文件 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 内容 。
三 、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 应商应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
说明或更正要求 。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 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协商小组应 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 得滥用权力。
5.2.8。 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小组编制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
写的报告 。根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 一来源采购
人员应 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主 要 内容包括 :
(一 )单 一来源公示情况说明 ;
(二 )协 商 日期和地点,采 购人员名单 ;
(三 )供 应商提供 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 目合同价格 以及相关专利 、专
有技术等情况说 明 ;
(四 )合 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
协商情况记录应 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
应 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 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叉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 为 同意。
协商小组成员复核 、确认各 自评审意见,汇 总形成评审结果,采 购人或者
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 。复核 、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
的情形,协 商小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 (略) 理;复 核 、核对无误后
,协 商小组按规定编写 、签署协商情况记录。
5.2,9争 议处理规则
在协商过程 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 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
定 。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
文件规定的,应 当在协商情况记录 中予 以反映。
5.2.10终 止采购活动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协 商小组应 当终止采购活动,发 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
说明原因,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一、因情况变化 ,不 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三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的。
四、无法商定合理 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 目质量 。
5.2.11。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 ,代 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 日起2个 工作 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
料送交采购人 。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 审报告后5个 工作 日内,在 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1名 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 采购人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 出的
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 的成交供应商,代 理机构在 中国 (略) 发
布成交结果公告,同 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2.12协 商小组成员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二 、按照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 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三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 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
四、及时 向监督管理部 门报告评审过程 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 括采购组织
单位 向评审专家作 出倾 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 应商行贿 、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 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
五、发现采购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 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 明停
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 由;
六 、配 (略) 理供应商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
七 、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
5.2.13协 商纪律
协商小组成员在采购活动 中应 当遵守 以下工作纪律 :
一、遵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 的规定 。
二 、评审前,应 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 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
管 。
三 、评审过程 中,不 得与外界联系 ,因 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 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
四、评审过程 中,不 得干预或者影 响正常评审工作 ,
不得发表倾 向性 、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 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 、评
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不 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 出的澄清和解释,不 得
征询采购人代表 的意见 ,不 得协商评分 ,不 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
评审意见 ,不 得拒绝对 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
五 、在评审过程 中和评审结束后 ,不 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
除因配 (略) 理供应商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 得 向外界透露评 审
内容 。
六、服从评 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 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 自律规定 ,不 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
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 (略) ,不 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
的请托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s-1
报价函
(采 购代理机构名称 ):
1.我 方全面研究了
“XXXX双 ”
项 目采购文件 (项 目编号:ⅫⅩX),决 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 目单一来源采购 。
2.我 方 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总 报价
为人民币XX万 元 (大 写:Ⅻ Ⅻ )。
3.一 旦我方成交,我 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4.我 方 同意本采购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 的失信行为
进行惩戒。
5.我 方为本项 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 ,副 本XX份 ,用 于报价 。
6.我 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 的,与 本报价项 目有关的文件 资料 ,
并保证我方 己提供和将要提供 的文件 资料是真实、准确 的。
7.本 次报价,我 方递交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为XXⅩ 天。
供应商名称 :XXX(盖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或盖章):XXⅩ
通讯地址:Ⅻ X
邮政编码 :Ⅻ X
联系 电话 :XXⅩ
传 真:Ⅻ X
日 期:Ⅻ X年 XXX月 ¤X日
格式⒍2
致 四川 (略) :
承诺 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 目的供应商,根 据采购文件要求,现 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 目规定的条
件 :
(一 )具 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二 )具 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 )具 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
(五 )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 )法 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 )根 据采购项 目提 出的特殊条件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 ,我 公司愿意接受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卜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ⅫXXXX双 (采 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本授权声 明:
ⅫⅫ (供 应商名称 )ⅫⅩX(法 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 权ⅫⅫ (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方 “XXXXXXXX”
项 目 (采 购项 目编号:XXⅫ )采 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 (略) 理该项
目有关采购、签订合 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委 托人)签 字或加盖个人印章:ⅫXX。
授权代表 (被 授权人 )签 字:Ⅻ Ⅻ 。
供应商名称:XXⅫ (单 位盖章 )。
日 期 :XXXX。
注 :
提供
1、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 应商为 自然人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自然人身份证 明材料
2、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明
材料复印件 。
3、 身份证 明材料包括居 民身份证或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
4、 身份证明材料应 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 ,如 居 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
格式卜4
分项报价 明细表
序 号
采购 单 位
内 容
最 高 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价
(人 民 币
万元 )
备 注
1
金堂 县第 四人 民医 院
详见采 购文
件第 三 章
二 、采 购 内
容及 服 务 要

总 价
小写:
大 写 :
注 :1、 格式 内容仅供参考,但 须含完成本项 目的所有 内容 ;
2、 所有价格系用人 民 币表示 ;
3、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 的总价 ,供 应商报价须为完成本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费用 ,包 括维修改造 、维保 、税 费、系统集成费用 、杂费等与
本项 目有关 的所有 费用 。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G-5
项 目名称 :
商务条款响应/偏 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 文件 响应 说

响应/偏 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 响应 文件 中与采 购 文件 有偏 离 (包 括 正偏 离 和 负偏 离 )的 内容,报
价文件 中商务 响应 与采 购 文件 要求完全 一致 的,不 用在 此表 中列 出。
格式←6
项 目名称 :
服务要求响应/偏 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说

响应/偏 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 响应 文 件 中与采 购 文件 有 偏离 (包 括正偏离和 负偏 离 )的 内容 ,报
价 文件 中服务 响应 与采 购文 件 要 求完 全 一致 的,不 用在此表 中列 出 。
证 明供应商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格式6彳
格式 自拟 。
格式卜8
最终报价表
序 号
采 购 单 位
内 容
最高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 价
(人 民 币
万元 )
各 注
1
金 堂县第 四人 民医 院
详见采购文
件第三章
二、采购 内
容及服务要

总 价
小写:
大 写 :
注 :1、 格式 内容仅供参考 ,但 须含完成本项 目的所有 内容 ;
2、 所有价格 系用人 民 币表示 ;
3、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供 应 商报价须为完成本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 费用 ,包 括维修改造 、维保 、税 费、系统集成费用 、杂费等与
本项 目有关 的所有 费用 。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
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仅 为样例,请 根据单一来源文件 、响应文件和其他要求进行拟定 )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Ⅻ XX。
签订时间:XXXX年 Ⅻ月XX日 。
采购人 (* 方 ):
供应商 (* 方 ):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 目
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 及
的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方 的 《响应文件》及 《成交通知书》,* 、*双
方 同意签订本合 同。详细技术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 同项 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 同附件
予 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 目的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一 、合 同服务
服务名称 、质量要求 、单价、金额及合 同价见附件 。
二 、合 同总价
合 同总价为人 民币大写: 整 ,即 跏BY
元 。本合 同执行期 间合 同总价不变 ,* 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 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
三 、质量要求
*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侵害他人 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 。
四、服务及验收
1、 本项 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生效 ,
天 内完成 (如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 间顺延),并 于
年~月 ~日 前完成系统上线、联调,项 目初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 ;于__年
月~日 进行项 目终验。
2、 验收 由*方组织,* 方配合进行 :
(1)
验收标准 :按 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 *方采购文件 的要求和服务指标 、*方 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 合 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双方如对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 ,由 *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 中按服务要求和
技术指标 比较优胜 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2)
验 收时如发现所提供 的服务不符合标 准及本合 同规定之情形者 ,* 方应做 出详
尽 的现场记录 ,或 由**双方签署备忘录 ,由 此产生的时间延误责任与有关费
用 由*方承担 ,服 务期限不顺延 ;
(3)如 验收合格,双 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
3、 项 目实施完成后,* 方书面通知 *方后 10日 内组织验收。
4、 *方应将所提供服务的清单等资料交付给 *方 。
五 、付款方 式
1.本 合同总金额 (价 税合计)¥ 元 (大 写 :元 整)。
2.结 算方式 :银 行转账支付。
3.付 款条件 :合 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5%,剩 佘甄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供 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
票及凭证 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 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 应商接受
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方 开 票 信 息 :
企 qk名 称 :
纳 税 人识 别 号 :
营业地址 :
电话号码 :
开户行 :
账号 :
*方 账户檑 息 :
户名 :
账号 :
开户 行 :
4.* 方应 在 *方 每 次付 款 前5个 工作 日内向 *方开具 等额 有效 的增 值税 普
通发 票,如 *方 未 向 *方提 供 有效 等额 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 或未在 规 定期 限 内提
供有效 全额 的增 值 税 普 通发 票 ,则 *方有权拒付 合 同款 项 ,且 不承担任何 责任 ,
而 *方并不 因此 免 除继 续履 行 合 同义务 的责任 。
5.* 方银行 账 户 信 息若 发 生变 化 ,应 在 *方付款前 5个 工作 日,以 书面形式
通知 *方 ,否 则 ,造 成 付款 不 能 或延 误 的责任及损失 由*方 自行承 担 。
六 、系 统 保 证 和 售 后服 务
*方 声 明并 保 证
1对 本 合 同项 下 由 *方 提 供 的来 自第三方 的应用于本 合 同所规 定 的系统 的软
件等知 识产 权 ,* 方具 有 合法 的所有权 或许可他 人使 用 的权 利 。允许 *方使 用本
合 同所规 定 的 系统 软 件 等知 识产权 ,不 会侵 犯第 三方 的合 法权 利 ;
2、 *方须 指 派 专 人 负 责与 *方联 系售后服务事 宜 。
七 、违 约 责任
l除 本 合 同 另有 约 定 、**双方 协商一致或 遭遇 不可 抗 力外 ,* *双方 均不
能 随意 变 更或 单 方 面终 止 本 合 同,否 则违约方 除据实支 付 (退 还)另 一方 已产 生 (
已支付 )自勺费用 外 ,违 约 方还 应 当向守 约方支付 本合 同总金 额⒛%的 违 约金 。
2.任 何 一方违 反本 协议 约定 导致本 协 议无法履行或终止 的,违 约方 须 向守
约 方支 付 已发生 的一切 费用 (包 括但 不 限于 守约方就 实施项 目所支付 的成本 及 费
用 、守 约方 的实 际损 失 )或 退还 已收 取 的款 项外 ,并 按本协议总金 额 的⒛%支 付 违
约金 。
八 、争议 解 决方 式
1.在 履行本 协议过 程 中发生 的任何 纠 纷 ,* *双方应 本着 友好协商 的方 式
解 决 ;协 商解 决不 成 的,双 方 一致 同意 向 *方 所在 (略) 提起 诉 讼 。
2.除 有 关 争 议 的条款 外 ,在 争 议 的解 决 期 间,不 影 响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的
继续 履 行 。
九 、不 可抗 力
1.本 协 议 所称不 可 抗 力是 指不能 预 见 、不能 克服 并不能 避免且 对一 方 当事
人造 成 重 大影 响 的客观 事件 ,包 括但 不仅 限于 白然灾害 如洪水 、地震 、火 灾和 风
暴 等 以及社 会事 件 如 战争 、动乱 、行 为 、主 管机 关指翁等 。
2.因 不可 抗 力或 者 真他意 外事 件 ,使 得本协 议的履行 不可能 、或 履行 不 能 达
成 协 议 目的的,任 一 方 均可 以解 除本 协议 。遭 受不可抗 力、意 外事 件 的-方 全部
或部 分 不能 履 行本 协 议 、解 除或 迟 延履 行 本 协议 的,主 张不可抗 力一 方应在 事 件
发 生后 3个 工作 日内捋事 件情 况 以书面 形 式 通知 另一方并 向另一方提 交相 应 的证
明 。
十 、协 议 期 限
本 协 议 自双 方盖 章 之 日起 生效 ,双 方 履 行完各 自义务后 协议终止 。
十 一 、其 他
1双 方根 据 本 协议 列 明 的联 系方 式 向对 方 发出的通知 、文件等到达对 方在
本 协 议 中注 明的地 址或对 方 的终端接收 设 备 的 ,即 视为送达 ,包 括但 不限于快递
、手递 、邮件 、传 真 等 方 式,如 一方地址 或联 系 方 式变 更,但 未 提前 书面通 知 另一
方 的,则 另一 方 以上述 方式发送 到原地址 的亦 视 为送达 。
2.本 协 议签 订前 ,双 方所有一切 口头 约 定 与本协议 冲奕 的均 以本协 议为准 。
3本 协议未 尽事 宜 ,双 方应 协商解 决 ,并 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补 充协议每本
协 议具 有 同等法 律 效 力。
4.本 协 议 * 式*份 ,双 方 各执*份 ,自 双 方盖章 之 日起 生效,具 有 同等法律
效 力。
5.本 协议 签署 地 为ⅫXXX。
(以 下 无 正 文 )
*方 : (盖 章 )
*方 : (盖 章)
法 定代 表 人 (授 权代 表 ):
法 定代 表人 (授 权代表 ):
地 址 (住 所):
开户 银 行 :
账 号 :
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住 所):
开户 银 行 :
账号 :
电话 :
传 真 :
签 约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签 约 日期 :XX年 XX月 双 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日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招 标编 号 :ZZZBB202d083)
、中标人信息 :
标段 (包 )[001]医 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 :
中标人:四 (略)
中标价格:11.* 元
二、其他 :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 1个 工作 日
三 、监督部 门
本招标项 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监督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 堂县第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 :金 堂县淮 口州城大道270号
联 系 人:刘 老师
电 话:u⒏ 8458羽 1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 川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
联 系 人 : 陈先生
电 话 : 028-*
礅1f由 阝件 : *@*63.com 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 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理机 构 :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
报系统项 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 目编号 : ZZZBB*
采购人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堂县精神卫生 中
J亡卜)
采购代理机构 :四 川 中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共 同编制
2024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9
第 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等要求 .… ¨…¨……………………11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13
第六章 合 同主要条款 …¨…¨……………………………………Ⅱ9
第一章 报价邀请
四川 (略) (采 购代理机构)受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中心 ) (采 购人 )委 托 ,拟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
据直报系统项 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 诚邀贵公司参加本项 目的报价 。
一 、 采 购 编 号 :ZZZBⅡ 02们 83
二、采购名称 :医 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目
三 、项 目概况 :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管理冶疗数据直报系统项 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进行采购 ,项 目预算 资金 * 元。
四、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
供应商名称:四 (略) ,地 址:中 国 (四 川)自 由贸易试验
区成都高新 区天府大道 中段 1388号 1栋 12层 1256号 。
五、资金来源 :自 筹资金或其他资金
六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商资格要求
1.具 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2.具 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 有履行合 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
5.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采 购 人根据采购项 目提 出的特殊条件:无 。
七 、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
库 (2016)125号 )的 要求,采 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lVW.Creditchina。 gOv。 cn)、 “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cgp,gov.cn)等
中国 (略)
网站 (w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 公告发布之 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
图,拒 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 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以 联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 目采购活动 ,联 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 点及售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自⒛24年 10月 14日 至⒛24年 10月 16日 00∶ 0ll
2⒊ 59(北 京时间,法 定节假 日除外 )在 四川 (略)
(四 (略) 高新 (略) 333号 蜀都 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获 取 。
本项 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文 件售价:人 民币400元 /份 (招 标文件售后不
退,投 标资格不能转让 )。
方式 Ⅱ、现场获取提交: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 供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 明;供 应商为 自然人 的,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缴纳采购文件款
。2、 远程获取 :将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填写后的 《供应商报名
表》扫描件 (见 附件 )发 送至公司邮箱ZZ貂 *@*63.∞ m,供 应商将报名
费转账到 四川 (略) 指定账户 (账 户见附件,报 名联系人 :肖 女
」±028—
*),经 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 ,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电子
档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以 下简称报价截止 时间)地 点 :
时间:⒛ 24年 10月 21日 10:00(北 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 (略) 开标厅 (四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 中
心二期 l栋 4单 元碉 l号 )
十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 点 g
时间:⒛ 24年 10月 21日 10:00(北 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 (略) 开标厅 (四 (略) (略) (略) 333号 蜀都 中
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
十一、本次报价邀请 由四川 中宇招标代理机构有 限公司发送邀请书 。
十二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采 购 人 :金堂县第 四人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金 堂县淮 口州城大道270号
联 系 人 :刘 老师
联 系 电话 :02卜*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四 川 中字 招标 代理有 限公司
通 讯地 址 :成 都 市 高新 区吉庆 三路 333号 蜀都 中心二 期 1栋 4单 元401
联 系 人 :黄 女士
联 系 电话 :02卜*
传 真 :02⒏*
电子 邮件 :zZB87” 66∞ @163。 com
开户 银 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 限公司成 都华府 西苑支 行
账 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序 号 应 知事 项
采购预算 (实 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 (实 质性要求 )
是 否接 受联 合体
协商保 证金
履约保 证金 (实 质性 要 求 )
6 响应 有效期 (实 质性 要求 )
说 明和要 求
|预 算:13.* 元,超 过采购预算的报
最高限价 :13.* 元,超 过最高限份
采购 包 1:不 接 受
本项 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 。
本项 目不涉及 。
提交响应文件 的截止之 日起不少于90;
落 实节 能 、环 保 、无 线 局 域 网 、信 息安全产 品政 策 本 项 目不涉及 。
代 理服务 费 (实 质性 要 求 )
采购结果公告
成交通 知 书
合 同公 告及备 案
12 进 口产 品
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是
响应文件份数
(实 质性要求 )
本 项 目代 理服 务 费定额 收取50OO.O0元
账户 名称 :四 川 中字招标代 理有 限公 ;
开户 银行 :中 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 i
账 号 :*003E
结 果 公告等在 中 国招标投 标 公共服务空
采 购 结果 公告 在 中国招 标投标 公共服~
联系人:陈 老师
联系电话 :*
地址 :成 都市高新 (略) 333号 蜀
本项 目不 涉及 。
不 允许
组织 现场 踏 勘 :否
响应文件正本*份 ,副 本*份,电 子卩
响应 文件 的签 章 、装 订
|按 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
响应 文件 封 面及 外层 密封 袋 的标注
l,响 应文件正本、副本 (可 单个副Ξ
2.所 有外层 密封 袋 的封 口处应粘贴 2
单 一来 源 文件 、协 商过程 及 结 果 咨询
联系人:陈 老师 联系 电话 :028-ε
| | |
其 他
二 、总 则
1、 如供应 商提供虚假材 水|谋 取成交
2、 单一来源文件其他地 方 内容与外
3、 如为联合体协商的,单 一来源文
l、 适用范 围
一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
二、本采购文件 的最终解释权 由金堂县第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中
心 )和 四川 (略) 享有 。对采购文件 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应 当具备 的条件 、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评 审标准 由采购人负
责解释 。除前述采购文件 内容,其 他 内容 由四 (略) 负责解释
2、 有关定义
一、 “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各级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 次协商的采购人是金堂县第 (略)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二、 “
供应商

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 参加响应和 向采
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 。
三 、 “
代理机构

是指政府采购集 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
会 中介机构 。本项 目的代理机构是四 (略) 。
3、 采购文件
3.1采 购文件 的构成
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 的依据 ,同 时也是协商的重要
依据 。采购文件用 以阐明协商项 目所需的资质 、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协
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 以下内容
(一 )协 商邀请
(二 )供 应商须知
(三 )采 购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 )协 商办法
(五 )响 应文件格式
(六 )拟 签订采购 的合 同文本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 。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 由供应商承担 。
3.2采购文件 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 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 以对 己发出的采
购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本项 目采取直接邀请
方式邀请供应商,代 理机构通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将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告知成功获取采购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
制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 行承担不利后果。
4、 响应文件
4.1响 应文件 的语 言
一、供应商提交 的响应文件 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 中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 中文。响应文件 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 要部分要对应翻译
成 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 翻译的外文资料,协 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
材料 。
二、翻译 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 ,以 中文为准 。涉
嫌提供虚假材料 的按照相关法 (略) 理 。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 。
4.2计 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
除采购文件 中另有规定外 ,本 项 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
4.3响 应货 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 目均 以人 民币报价 。
4.4知 识产杈 (实质性要求 )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 目中使用 的任何技术、产 品和服务 (包 括部分使
用 ),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
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 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 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 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
二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 目实施过程 中采用 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
用该知识成果后,供 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Ⅱ 并承诺提供
无限期支持,采 购人享有使用权 (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
用权 )。
三 、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 的知识产权 ,则 在响应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
法使用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
4.5响 应文件 的组成
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
二 、响应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第三章。
4.6响 应文件格式
一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 的

响应文件格式

填写相关 内
容 。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 由供应商 自行编写。
4.7响 应报价 (实质性要求 )
一 、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最后报价 ,最 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 目
要求的全部工作 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供应商完成本项 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
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 内容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并 且在合 同履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 按无 (略) 理
三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 的,按 照第四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且 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 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
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 响应无效 。
4.8响 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件 (略) 理 。
4.9响 应文件 的制作 、签章和加密
”,响 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
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 响应文
一、响应文件应 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
二、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 应采购文件 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 一
如实响应 ;未 如实响应或者响应 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 响应
文件 (略) 理 。
三 、供应商应 当

响应文件

正本1份 、副本2份 ,电 子文档 1份 。并在其封
面上清楚地标 明响应文件、采购项 目名称 、采购项 目编号、包件号 (若 有 )及
名称 (若 有 )、 供应商名称 以及

正本



副本

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 的内容,以 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 理机构将
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供应 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
购文件,按 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4.10响 应文件 的提交
一、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响应文件 。
二、在响应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
响应文件 。供应 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 因素 ,确 保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
4.11响 应文件 的补充 、修改、撤 回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可 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已成功提交的
响应文件 :对 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 当先行撤 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
补充 、修改后重新提交 。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 回后,视 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
5、 资格 审查 、协商和成交
5.l开 启程序
本项 目开启 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 目协商
的供应商未提交响应文件 的,不 予开启,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 。
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 ,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 的通知》 (财 库 (⒛ 16)125号 )的 要求 ,通 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Ⅷ .creditchina。 gOv。 cn)、 “
cn)等 渠道 ,查 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
网站 (w飞叽v.ccgp.gOv.
中国 (略)

(略) 页截 图,拒 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两个 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 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活动 的,将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 合体成
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 不 良信用记录。
5.3资 格审查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
5.4协 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
5.5成 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 ,代 理机构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
(略)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 购代理机构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 同的依据,是 合 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
将 以公告形式宣布发 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成 交通知书将 自动失效,并 依法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三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
6、 签订及履行合 同和验收
6.1签 订合 同
一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 日起三十 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
同。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 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以及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合 同分包和转包 (实 质性要求 )
6.2。 l合 同分包
本项 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
6.2.2合 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 目转包 。本项 目所称转包 ,是 指将本项 目转给
他人或者将本项 目全部肢解 以后以分包 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 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将 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
6.3采购人增加合 同标 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 中,采 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 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 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
所有补充合 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4履 行合 同
一、合 同一经签订,双 方应严格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 。
二、在合 同履行过程 中,如 发生合同纠纷 ,合 同双方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
和 国民法典》规定及合 同条款约 (略) 理 。
6.5履 约验 收
严格按照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
见》财库 [2016]⒛ 5和 采购文件的质量和服务要求 ,国 家 、行业、地方标准和规
范,响 应文件及承诺 内容,以 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6.6资 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 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 目采
购资金支付方式详见单一来源文件第三章要求 。
7、 协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 下列的情形 (实 质性要求 ):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
二 、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
三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四、成交后无正 当理 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 同;
六 、将采购合 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
七 、提供假 冒伪劣产品 ;
八、擅 自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 同 ;
九、拒绝有关部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 向监督检查部 门提供虚假情况 ;
十、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情形 。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 的,按 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 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
,其 响应文件无效 。
8、 询 问、质疑和投诉
询 问、质疑、投诉 的 (略) 理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 四川省的有关
规定办理 (详 细办理流程请在 四川 (略) 一办事指南一
《供应 (略) 理办事指南》查询 )。
第三章 项 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 、项 目概 述
根 据 国家卫健 委《严重精神 障碍 发病报 告 管理 办法》中提 出的要 求 ,各 精 神
卫生 专科 机构 的精 神 科 医师均有 责任 对 符合 严重精神 障碍 六大类疾 病 诊断 的重
精 患者进 行 报告 卡及 出院单 的填报 ,确 保报 卡 内容完整全面,并 及 时 向严重精神
障碍 管理 治 疗 项 目办公室进行汇报 ,避 免 因漏报 误报产 生社 会危害 。但 目前 的 实
际情 况 是 ,多 数 医院 的报卡 管理 更 多依 靠项 目办工作 人 员对 医生的上报 内容转
录 至 省级 或 国 家级精 卫平台,未 通过 更加科 学 有 效 的信 息化手段进行 管理 。
医院严 重精 神 障碍 患者 管理治疗 数 据 直 报 系统 (以 下简称直报 系统 )是 用于
精 神 病 专科 医院 及综 合性 医院精神 科 ,提 供 患者 直报 数据录 入、采集 、审核 、报
送 功能 的集 成 化 系统产 品。通 过 利用该产 品提 供 的标 准化数据集成服 务,可 捋 严
重精 神 障碍 患者 的就 诊 数据 以国家对 于 患者 报告 卡及住 院 单信息 的规 范要 求 ,
从 医院 临床 系统 由医生填军 并保存 ,由 项 目办直报用 户审核确 认后 ,上 传 同步 至
省级精 卫 平 台 。
采 用直 报 系统 可 以 (略) 直报 用 户摆 脱 在 省 网系统每 医院临床 系统 之 间通
过 手 工转 录 数据 的重 复性工作 ,并 且 可 以大 规模 提升 患者 数据报送 的数量 、强度
每 效 率 ,减 少 数据漏 报情况 发生 。系统 采 用 的数 据标准 化注册每容错 纠错服 务、
数 据 自动 采 集 传输 机制 以及批量 审核 管理 功 能确 保 了数据 交换质量 的同时,将
极 大 的提 高 苴报 效率 和 准确 率 。
二 、★ 采 购 内容 及服务要 求
(一 )采购 内容
序 号
采 购 名称
采 购需 求
医院 严 重精 神 障碍
1
患者 管 理 治疗 数据
详 见服 务要 求
直报 系统项 目
(二 )服 务要求
拟 定
供 应商
四川互 宜
达科 技 有
限公 司
-、 系统建设要求
1、 基础模块
(1)用 户管理 :支 持系统用户 账户创建管理,启 /停 用维护管理功能。
(2)术 语注册管理 :支 持院内 (略) 系统的术语注册功能,主 要数据应
包括疾病诊断 目录及精神疾病药品 目录等。
(3)术 语映射管理 :支 持院内 (略) 系统的术语关联映射功能,主 要映
射内容应包括疾病诊断 目录及精神疾病药品 目录等。
2、 录入模块
(l)患 者报告卡录入 :提 供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卡的填报功能,需 包
含 (略) 、患者基本信息、监护人倍息、地址信息、病情信息、报告者信息等关
键数据项 :支 (略) 所共享的患者信息进行校验提示。
(2)患 (略) 单录入 :提 供针对严重精神 (略) 信息单的填报功能 ,
需包含 (略) 、患者基本信息、病情信息、下一步治疗方案及康 复建议、报告
者信息等关键数据项 ;应 (略) 单每患者报告卡建立关联关系 ;
3、 审核报送模块
(l)患 者报告卡审核报送 (略) 直报用户所提供的患者报告卡的数据审
核上报功能,支 持信息的批量审核 ;支 持以 日志形式记录审核操作 ;支 持对历史
记录进行查询 ;
(2)患 者 出院单审核报送 :针 对 医院直报用户所提供的患者 出院信息单的数
据审核上报功能,支 持信息的批量审核 ;支 持以 日志形式记录审核操作 ;支 持对
历史记录进行查询 ;
4、 数据集成
(D院 内数据集成 :提 供数据接 口或数据视 图的定义规范,指 (略) 内部临
(略) 供应商提供患者报告卡、 (略) 信 (略) 内临
床数据,并 完成相关集成工作 ;
(2)省 平台数据集成 :完 (略) 中心校验接 口集成,在 支持在表单录入相
关数据项时,完 成每 中心之间的患者建档信息的验证和患者身份证号码验证 ;完
(略) 中心数据接收接 口的集成,实 现患者报告卡和患者 出院信息单的数据
上传 ;完 (略) 基础术语表的同步接 口集成,实 (略) 基础字典数据按 日定
时同步至本地系统的术语表 ;
5、 软件及接 口白动同步
(1)软 件同步 :为 满足业务信息变更需要,应 支持患者报告卡录入、 (略)
单录入功能的本地系统 自动同步,保 (略) 的功能一致性。
(2)接 口同步 :为 满足业务信息变更需要,应 (略) 内数据接 口及省
平台服务接 口调用模块的自动同步。
6、 院内HIS接 口
每院内HIS对 接实现直报系统F^f需 (略) 内HIS系 统 自动获取。接 口模式
需基于HTTP的 通讯方式 ,
以P∞ T调 用前置服务接 口,接 口内容为获取患者报告卡信息和 (略) 信
息单。
7、 实施服务
(1)服 务环境准备 :医 院 自备服务器设备的操作系统安装服务,华 为欧拉操
作系统。
(2)集 成培训 :负 责完成软件部署 、用户使用培训,包 含 1年 的升级维护服务
费用。
8、 (略) 络服务
(略) 络接入软件 :
(1)支 持端到端的加密通道进行数据传输。
(2)支 持用户名、密码等 多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3)支 持长链接 ,实 现伶24小 时不断连。
(4)支 持h ntlx、 windows操 作系统。
9、 院内HIS系 统开发服务
(1)接 口服务集成 :在 HIS系 统中实现患者填报必要性验 证;根 据上报数据集
成标准和规范,开 发并提供数据视 图或数据接 口。
(2)HIs系 统界面集成 :实 现HIS系 统的患者直报页面跳转功能。
三 、★商务要求
17
1.质 保期 :自 合 同签订验收合格之 日起软件 1年 质保 。
2.合 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合 同签订后支付合 同金额的40%,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 同金额
的55%,剩 余琨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 (供 应商须 向采购人 出具合法有效完整
的完税发票及 凭证 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 ,付 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
账,供 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 同载明的为准 。)
3.服 务地点:采 购人指定地点。
4.供 应商应于合 同生效之 日起7日 内将符合项 目要求的服务交付给采购人 ,
采购人验证后 即视 为验收通过 。如供应商延迟交付时间,则 采购人的使用时间
相应后延 。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 的延期交付 ,再 延期交付时间内采购人仍有权
使用供应商 的服务且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
说 明 :1、 本章节 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 ,供 应商经最终协商后仍
不能满足 的,将 被视为无效响应 。
2、 本章 中实质性要求未 明确要求证 明材料 的以供应商在服务响应偏离表或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中对应 的响应为准 。
3、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一经核实夕按相关法 (略) 理 。
第 四章 协商过程 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协商小组可 以根据采购文件和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以下内容 :
一、第三章

项 目技术 、服务及商务要求

:
采购 内容及服务要求;商 务要求 ;
二、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
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全部 内容
除以上 内容外,协 商小组不得变动采购文件 中的其他 内容 。
在协商过程 中,协 商小组根据项 目实际需要制定协商 内容,在 获得采购人
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 内容。协商小组对采购
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协 商小组应及时 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
第五章 协商办法
5.1总 则
一、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
程 (修 订 )》 等法律规章,结 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协商工作 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 体协商事务 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
法组建 的协商小组负责。
三 、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 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展评审活动 。
5.2协 商程序
5.2.1协 商小组
按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 商小组 由采购
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 的专业人员组成 。本项 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自行确定,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 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
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一 )熟 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二 )审 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 作 出评
价 ;
(三 )根 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 据需
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 出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
(四 )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 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五 )起 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
(六 )向 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 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 的行为 ;
(七 )法 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2.2熟 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 审
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 当对协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内 容主要包
括采购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评审办
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以及采购合 同主要条款等。
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 商小组应 当停止评审 :
(一 )采 购文件 的规定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的:
(二 )采 购文件 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 )采 购项 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 是采购文件未依
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
(四 )采 购项 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 是采购文件未
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
(五 )采 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
(六 )采 购文件载 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 的 ;
(七 )采 购文件有违反 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出现上述应 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 商小组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
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 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 由。除上述情
形外,协 商小组不得 以任何方式和理 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 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易系
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说明具体原因,同 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 台上公告 。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 当停止评审的,可 以书面
报告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 (略) 理,并 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
5.2.3资 格 审查
5.2.3.1一 般资格 审查
资格性 审查项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的证 明材料
通过条件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 供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 换证的提供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② 若为事业法人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提 供
”;未 换证的提交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 |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1


件或营业执照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④ 若为 自然人:提 供
”。
身份证明材料
具有 良好 的商业 信 誉 的 证 明材
|
|
供应商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的证 明材料 。
冫阝主|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证明材
明材 料
料。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9
*
4
依法缴 纳 税 收证 明材 料 和缴 纳
社 会保 障 资金 的证 明材 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 ,
6
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
`

供 应 商不得 为

信用 中 国

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和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 。 (可 提供承诺
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
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可 提供承诺函
,格 式详见第六章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材
料 【注: (D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 明: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期 限届满的,可 以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章
0】
供应商提供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的承诺函。 (可 提供承诺函,格 式
详见第六章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 中国

网站 、
网站 http://**.c|“ 中国 (略)
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
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信 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丿·匕↑J【
|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 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⑴Ⅷ 。ccgp。 gOv.cnl政 府
录名单的,视 为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参 与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本项 目的将被拒绝 。
单 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注:供 应商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
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 (处 罚决定
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落 实政府 采购 政 策 需满 足 的 资
格要求
本项 目不涉及 。
协 商 保证 金
本项 目不涉及 。
9
10
1.非 法定代表人 (单 位负责人 )参 与协商
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
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
责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 供身份
证有困难 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
应 当提 供 的供 应 商其他 类 似效
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
力 要 求 的相 关证 明材料
2.法 定代表人 (单 位负责人 )直 接参与协
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 供身份证有 困
难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身份证 明材料 )
注意:1.所 有材料应满足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 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
有效期 内。
2.本 章所有证 明和承诺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3.以 上要求不满足 ,不 能通过资格审查 。
4.以 上要求提供 的证 明材料或承诺 函如发现虚假 ,其 响应文件 (略) 理。
5.资 格要求 中

法记录
“6.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即 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其 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
额标准是指:⒛ * 元 以上 的罚款,法 律 、行政法规 以及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元的,从 其规定
6.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 内,或 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 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 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门处罚 (处 理 )的 ,本 项
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 。
5.2.4符 合性审查
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对 符合资格 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本项 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 须 以
本采购文件 的明确规定 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 中,如 果出
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 的情况,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但 不得违
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按 以下顺序审
查 ):
(1)响 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
(2)响 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本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要求,影 响评审小组
评判 的 ;
(3)响 应文件 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报价 、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
本单一来源文件 的规定,影 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
(4)
未载明或者载 明的采购项 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
内容与本单一来源文件要求不一致,且 采购单位无法接受 的。
(5)属 于本单一来源文件 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5.2.5协 商
一、协商会议在代理机构进行。协商会议 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 ,供 应商代
表现场参加 。
二 、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 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未
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 为供应商 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 损失 由供应
商承担 。
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 (邀 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 第三章

采购项 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

要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
四、协商过程 中,供 应商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 ,并 将变更 内
容 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 。澄清 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 加盖供
应商 (法 定名称 )公 章或 由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表人签字,否 则无效。
5.2.6最 后报价
一、协商结束后,协 商小组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最后报价 。
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 的
,视 为无效响应 ,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 中承
诺 的标准情况下,其 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 该项 目之前的报价 ,否 则,协 商小组
应 当对其响应文件 (略) 理,并 告知供应商理 由。
三 、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 为其退 出
协商。
四、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 应商不得 以任何理 由撤回。
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 )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确认 (注 :供 应商为法人 的,应 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应 当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
商为 自然人 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 加盖公章。。
(三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 )最 后报价唯一,且 不高于最高限价 。
六 、最后报价 出现下列情况的,不 需要供应商澄清 ,按 以 (略) 理 :
(一 )报 价 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但 大写
金额 出现文字错误,导 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
(二 )单 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 比有 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
单价 ;
(三 )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
同时 出现两种 以上不一致的,按 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
价经 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注 :供 应商为法
人的,应 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 加盖公章,供 应商不确认的,其 最后报价无效。
七 、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 次采购活动终止,并 发布终止公告。
5.2.7解 释 、澄清 、说 明的有关 问题
一、协商过程 中,协 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
的,可 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 。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 的原义或
者影响公平 、公正,解 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
行解释 。
二、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 中含义不 明确 、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 出必要 的澄清 、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 出响应
文件 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 内容 。
三 、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 应商应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
说明或更正要求 。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 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协商小组应 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 得滥用权力。
5.2.8。 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小组编制协商情况记录。
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
写的报告 。根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 一来源采购
人员应 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主 要 内容包括 :
(一 )单 一来源公示情况说明 ;
(二 )协 商 日期和地点,采 购人员名单 ;
(三 )供 应商提供 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 目合同价格 以及相关专利 、专
有技术等情况说 明 ;
(四 )合 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
协商情况记录应 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
应 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 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叉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 为 同意。
协商小组成员复核 、确认各 自评审意见,汇 总形成评审结果,采 购人或者
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 。复核 、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
的情形,协 商小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 (略) 理;复 核 、核对无误后
,协 商小组按规定编写 、签署协商情况记录。
5.2,9争 议处理规则
在协商过程 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 不得违背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
定 。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
文件规定的,应 当在协商情况记录 中予 以反映。
5.2.10终 止采购活动情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协 商小组应 当终止采购活动,发 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
说明原因,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一、因情况变化 ,不 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 ;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三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的。
四、无法商定合理 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 目质量 。
5.2.11。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结束后 ,代 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 日起2个 工作 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
料送交采购人 。
二、采购人在收到评 审报告后5个 工作 日内,在 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1名 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 采购人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 出的
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根据采购人确定 的成交供应商,代 理机构在 中国 (略) 发
布成交结果公告,同 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2.12协 商小组成员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
二 、按照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根 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三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 、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 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
四、及时 向监督管理部 门报告评审过程 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 括采购组织
单位 向评审专家作 出倾 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 应商行贿 、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 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
五、发现采购文件 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 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 明停
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 由;
六 、配 (略) 理供应商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
七 、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
5.2.13协 商纪律
协商小组成员在采购活动 中应 当遵守 以下工作纪律 :
一、遵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 的规定 。
二 、评审前,应 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 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
管 。
三 、评审过程 中,不 得与外界联系 ,因 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 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
四、评审过程 中,不 得干预或者影 响正常评审工作 ,
不得发表倾 向性 、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 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 、评
审方法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不 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 出的澄清和解释,不 得
征询采购人代表 的意见 ,不 得协商评分 ,不 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
评审意见 ,不 得拒绝对 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
五 、在评审过程 中和评审结束后 ,不 得记录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
除因配 (略) 理供应商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 得 向外界透露评 审
内容 。
六、服从评 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 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 自律规定 ,不 得私下接触供应商 ,
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 (略) ,不 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
的请托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s-1
报价函
(采 购代理机构名称 ):
1.我 方全面研究了
“XXXX双 ”
项 目采购文件 (项 目编号:ⅫⅩX),决 定参
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 目单一来源采购 。
2.我 方 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总 报价
为人民币XX万 元 (大 写:Ⅻ Ⅻ )。
3.一 旦我方成交,我 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 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4.我 方 同意本采购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我方可能存在 的失信行为
进行惩戒。
5.我 方为本项 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 ,副 本XX份 ,用 于报价 。
6.我 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 的,与 本报价项 目有关的文件 资料 ,
并保证我方 己提供和将要提供 的文件 资料是真实、准确 的。
7.本 次报价,我 方递交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为XXⅩ 天。
供应商名称 :XXX(盖 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或盖章):XXⅩ
通讯地址:Ⅻ X
邮政编码 :Ⅻ X
联系 电话 :XXⅩ
传 真:Ⅻ X
日 期:Ⅻ X年 XXX月 ¤X日
格式⒍2
致 四川 (略) :
承诺 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 目的供应商,根 据采购文件要求,现 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 目规定的条
件 :
(一 )具 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二 )具 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 )具 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
(五 )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 )法 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 )根 据采购项 目提 出的特殊条件 。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 ,我 公司愿意接受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卜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ⅫXXXX双 (采 购代理机构名称 ):
本授权声 明:
ⅫⅫ (供 应商名称 )ⅫⅩX(法 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 权ⅫⅫ (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方 “XXXXXXXX”
项 目 (采 购项 目编号:XXⅫ )采 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 (略) 理该项
目有关采购、签订合 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委 托人)签 字或加盖个人印章:ⅫXX。
授权代表 (被 授权人 )签 字:Ⅻ Ⅻ 。
供应商名称:XXⅫ (单 位盖章 )。
日 期 :XXXX。
注 :
提供
1、 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 应商为 自然人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供 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自然人身份证 明材料
2、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明
材料复印件 。
3、 身份证 明材料包括居 民身份证或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
4、 身份证明材料应 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 ,如 居 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
格式卜4
分项报价 明细表
序 号
采购 单 位
内 容
最 高 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价
(人 民 币
万元 )
备 注
1
金堂 县第 四人 民医 院
详见采 购文
件第 三 章
二 、采 购 内
容及 服 务 要

总 价
小写:
大 写 :
注 :1、 格式 内容仅供参考,但 须含完成本项 目的所有 内容 ;
2、 所有价格系用人 民 币表示 ;
3、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 的总价 ,供 应商报价须为完成本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费用 ,包 括维修改造 、维保 、税 费、系统集成费用 、杂费等与
本项 目有关 的所有 费用 。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G-5
项 目名称 :
商务条款响应/偏 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 文件 响应 说

响应/偏 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 响应 文件 中与采 购 文件 有偏 离 (包 括 正偏 离 和 负偏 离 )的 内容,报
价文件 中商务 响应 与采 购 文件 要求完全 一致 的,不 用在 此表 中列 出。
格式←6
项 目名称 :
服务要求响应/偏 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说

响应/偏 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 响应 文 件 中与采 购 文件 有 偏离 (包 括正偏离和 负偏 离 )的 内容 ,报
价 文件 中服务 响应 与采 购文 件 要 求完 全 一致 的,不 用在此表 中列 出 。
证 明供应商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格式6彳
格式 自拟 。
格式卜8
最终报价表
序 号
采 购 单 位
内 容
最高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 价
(人 民 币
万元 )
各 注
1
金 堂县第 四人 民医 院
详见采购文
件第三章
二、采购 内
容及服务要

总 价
小写:
大 写 :
注 :1、 格式 内容仅供参考 ,但 须含完成本项 目的所有 内容 ;
2、 所有价格 系用人 民 币表示 ;
3、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供 应 商报价须为完成本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 费用 ,包 括维修改造 、维保 、税 费、系统集成费用 、杂费等与
本项 目有关 的所有 费用 。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
第七章 合 同主要条款
(仅 为样例,请 根据单一来源文件 、响应文件和其他要求进行拟定 )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Ⅻ XX。
签订时间:XXXX年 Ⅻ月XX日 。
采购人 (* 方 ):
供应商 (* 方 ):
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 目
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 及
的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方 的 《响应文件》及 《成交通知书》,* 、*双
方 同意签订本合 同。详细技术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 同项 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 同附件
予 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 目的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 《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一 、合 同服务
服务名称 、质量要求 、单价、金额及合 同价见附件 。
二 、合 同总价
合 同总价为人 民币大写: 整 ,即 跏BY
元 。本合 同执行期 间合 同总价不变 ,* 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 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
三 、质量要求
*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侵害他人 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 。
四、服务及验收
1、 本项 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生效 ,
天 内完成 (如 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 间顺延),并 于
年~月 ~日 前完成系统上线、联调,项 目初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 ;于__年
月~日 进行项 目终验。
2、 验收 由*方组织,* 方配合进行 :
(1)
验收标准 :按 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 *方采购文件 的要求和服务指标 、*方 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 合 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双方如对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 ,由 *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 中按服务要求和
技术指标 比较优胜 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2)
验 收时如发现所提供 的服务不符合标 准及本合 同规定之情形者 ,* 方应做 出详
尽 的现场记录 ,或 由**双方签署备忘录 ,由 此产生的时间延误责任与有关费
用 由*方承担 ,服 务期限不顺延 ;
(3)如 验收合格,双 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
3、 项 目实施完成后,* 方书面通知 *方后 10日 内组织验收。
4、 *方应将所提供服务的清单等资料交付给 *方 。
五 、付款方 式
1.本 合同总金额 (价 税合计)¥ 元 (大 写 :元 整)。
2.结 算方式 :银 行转账支付。
3.付 款条件 :合 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5%,剩 佘甄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供 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
票及凭证 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 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 应商接受
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方 开 票 信 息 :
企 qk名 称 :
纳 税 人识 别 号 :
营业地址 :
电话号码 :
开户行 :
账号 :
*方 账户檑 息 :
户名 :
账号 :
开户 行 :
4.* 方应 在 *方 每 次付 款 前5个 工作 日内向 *方开具 等额 有效 的增 值税 普
通发 票,如 *方 未 向 *方提 供 有效 等额 的增值税 普通 发票 或未在 规 定期 限 内提
供有效 全额 的增 值 税 普 通发 票 ,则 *方有权拒付 合 同款 项 ,且 不承担任何 责任 ,
而 *方并不 因此 免 除继 续履 行 合 同义务 的责任 。
5.* 方银行 账 户 信 息若 发 生变 化 ,应 在 *方付款前 5个 工作 日,以 书面形式
通知 *方 ,否 则 ,造 成 付款 不 能 或延 误 的责任及损失 由*方 自行承 担 。
六 、系 统 保 证 和 售 后服 务
*方 声 明并 保 证
1对 本 合 同项 下 由 *方 提 供 的来 自第三方 的应用于本 合 同所规 定 的系统 的软
件等知 识产 权 ,* 方具 有 合法 的所有权 或许可他 人使 用 的权 利 。允许 *方使 用本
合 同所规 定 的 系统 软 件 等知 识产权 ,不 会侵 犯第 三方 的合 法权 利 ;
2、 *方须 指 派 专 人 负 责与 *方联 系售后服务事 宜 。
七 、违 约 责任
l除 本 合 同 另有 约 定 、**双方 协商一致或 遭遇 不可 抗 力外 ,* *双方 均不
能 随意 变 更或 单 方 面终 止 本 合 同,否 则违约方 除据实支 付 (退 还)另 一方 已产 生 (
已支付 )自勺费用 外 ,违 约 方还 应 当向守 约方支付 本合 同总金 额⒛%的 违 约金 。
2.任 何 一方违 反本 协议 约定 导致本 协 议无法履行或终止 的,违 约方 须 向守
约 方支 付 已发生 的一切 费用 (包 括但 不 限于 守约方就 实施项 目所支付 的成本 及 费
用 、守 约方 的实 际损 失 )或 退还 已收 取 的款 项外 ,并 按本协议总金 额 的⒛%支 付 违
约金 。
八 、争议 解 决方 式
1.在 履行本 协议过 程 中发生 的任何 纠 纷 ,* *双方应 本着 友好协商 的方 式
解 决 ;协 商解 决不 成 的,双 方 一致 同意 向 *方 所在 (略) 提起 诉 讼 。
2.除 有 关 争 议 的条款 外 ,在 争 议 的解 决 期 间,不 影 响本 协 议 其 他 条 款 的
继续 履 行 。
九 、不 可抗 力
1.本 协 议 所称不 可 抗 力是 指不能 预 见 、不能 克服 并不能 避免且 对一 方 当事
人造 成 重 大影 响 的客观 事件 ,包 括但 不仅 限于 白然灾害 如洪水 、地震 、火 灾和 风
暴 等 以及社 会事 件 如 战争 、动乱 、行 为 、主 管机 关指翁等 。
2.因 不可 抗 力或 者 真他意 外事 件 ,使 得本协 议的履行 不可能 、或 履行 不 能 达
成 协 议 目的的,任 一 方 均可 以解 除本 协议 。遭 受不可抗 力、意 外事 件 的-方 全部
或部 分 不能 履 行本 协 议 、解 除或 迟 延履 行 本 协议 的,主 张不可抗 力一 方应在 事 件
发 生后 3个 工作 日内捋事 件情 况 以书面 形 式 通知 另一方并 向另一方提 交相 应 的证
明 。
十 、协 议 期 限
本 协 议 自双 方盖 章 之 日起 生效 ,双 方 履 行完各 自义务后 协议终止 。
十 一 、其 他
1双 方根 据 本 协议 列 明 的联 系方 式 向对 方 发出的通知 、文件等到达对 方在
本 协 议 中注 明的地 址或对 方 的终端接收 设 备 的 ,即 视为送达 ,包 括但 不限于快递
、手递 、邮件 、传 真 等 方 式,如 一方地址 或联 系 方 式变 更,但 未 提前 书面通 知 另一
方 的,则 另一 方 以上述 方式发送 到原地址 的亦 视 为送达 。
2.本 协 议签 订前 ,双 方所有一切 口头 约 定 与本协议 冲奕 的均 以本协 议为准 。
3本 协议未 尽事 宜 ,双 方应 协商解 决 ,并 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补 充协议每本
协 议具 有 同等法 律 效 力。
4.本 协 议 * 式*份 ,双 方 各执*份 ,自 双 方盖章 之 日起 生效,具 有 同等法律
效 力。
5.本 协议 签署 地 为ⅫXXX。
(以 下 无 正 文 )
*方 : (盖 章 )
*方 : (盖 章)
法 定代 表 人 (授 权代 表 ):
法 定代 表人 (授 权代表 ):
地 址 (住 所):
开户 银 行 :
账 号 :
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住 所):
开户 银 行 :
账号 :
电话 :
传 真 :
签 约 日期 :XX年 XX月 XX日
签 约 日期 :XX年 XX月 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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