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入围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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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入围结果公告

2024-2026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入围供应商:

序号:1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68号

入围费率:90%

序号:2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展旅游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大溪地宁溪家园13号604室

入围费率:90%

序号:3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省妇儿活动中心702室

入围费率:88%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72.14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郭琦,吴彪,葛和兴,费瑞宾,阮翠云,谢淑琴,黄明云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入围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入围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 (略) 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庐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

2024-2026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庐江县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2包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入围供应商:

序号:1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68号

入围费率:90%

序号:2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展旅游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大溪地宁溪家园13号604室

入围费率:90%

序号:3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佩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省妇儿活动中心702室

入围费率:88%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72.14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郭琦,吴彪,葛和兴,费瑞宾,阮翠云,谢淑琴,黄明云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入围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入围通知书。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 (略) 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 (略) 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庐江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266号

电 话: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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