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州县干部职工食堂运转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关于象州县干部职工食堂运转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象州县干部职工食堂运转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信息、标项三 | 供应商名称:南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9号 中标金额:###元整(¥77.00) | 供应商名称:广西乡里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羊角山帽合村四组 中标金额:###元整(¥72.00) |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象州县机关 (略) 或云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 (略) )、http://**.cn(广西壮 (略) (略) )、http://** (略) (广西?来宾)。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 (略)
地 址:象 (略) 1号
项目联系人:覃华斌
项目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
项目联系人:罗佳斌
项目联系方式:07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标项三中标人南宁 (略) 放弃中标(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148.1K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象州县干部职工食堂运转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信息、标项三 | 供应商名称:南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9号 中标金额:###元整(¥77.00) | 供应商名称:广西乡里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羊角山帽合村四组 中标金额:###元整(¥72.00) |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象州县机关 (略) 或云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查询地址:http://**.cn(中国 (略) )、http://**.cn(广西壮 (略) (略) )、http://** (略) (广西?来宾)。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 (略)
地 址:象 (略) 1号
项目联系人:覃华斌
项目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 (略)
地 址: (略) (略) 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
项目联系人:罗佳斌
项目联系方式:07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标项三中标人南宁 (略) 放弃中标(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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