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4.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包2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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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4.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包2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殷竞谈-2024-17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4.(略)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包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殷竞谈-2024-17-1 河南省 (略) (略) (略) 观堂镇刘楼村侯大庄村27号 2,(略)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杜广、李萍、郭强(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预算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 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 (略) 。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安钢大 (略) 交叉口向南 100 米
联系人:金秀英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余烁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烁
联系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殷竞谈-2024-17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4.(略)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地力提升物资采购项目包2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殷竞谈-2024-17-1 河南省 (略) (略) (略) 观堂镇刘楼村侯大庄村27号 2,(略)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杜广、李萍、郭强(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预算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 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招标 (略) 。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安钢大 (略) 交叉口向南 100 米
联系人:金秀英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余烁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烁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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