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 ||
省份/ (略) | 辽宁 | 地区 | (略)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联系方式 | 024-*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门诊招标 |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中国人民 (略) (略) | 成交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略)
地 址: (略) 21-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中国人民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因病救助。 1.救助 (略) 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元部分,按*元(含)以下、*元-*元(含)、*元以 (略) 间,分别按30%、50%、7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元/年。未购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医保部门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测算,扣除按医保规定应报销费用及免赔额后,按程序和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略) 医疗费用救助 (略) 收费票据原件,如原件 (略) 等理赔, (略) 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注明已获理赔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如原件因特殊情况丢失开具复印件的,应由开具部门盖章。 (略) 治疗费用救助以其本年度治疗结算时间为准。2024年新纳入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自纳入月份起前2个月的治疗费用,纳入2024年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救助范围。个人负担部分=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包括个人自付和个 (略) 医疗费用。单人一年内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单人户救助前销户的,不再享受防贫保险救助。 2.门诊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的,按医保政策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1.*元/年。 (二)因灾救助。救助对象因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失,扣除各种保险救助、政府灾害救助和社会捐助后, (略) 勘验损失超过*元以上部分,按*元(含)以下、1-*元(含)、*元以 (略) 间,分别按40%、60%、8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元,其中家庭室内财产不超过0.*元。因灾需就医治疗的,按照因病类办法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家庭年内多次遭受灾害的,可累加计算。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
合同金额: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 ||
省份/ (略) | 辽宁 | 地区 | (略)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联系方式 | 024-*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门诊招标 |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中国人民 (略) (略) | 成交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抚顺市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略)
地 址: (略) 21-2号振兴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中国人民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 (略) 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因病救助。 1.救助 (略) 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元部分,按*元(含)以下、*元-*元(含)、*元以 (略) 间,分别按30%、50%、7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元/年。未购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县级医保部门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测算,扣除按医保规定应报销费用及免赔额后,按程序和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略) 医疗费用救助 (略) 收费票据原件,如原件 (略) 等理赔, (略) 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注明已获理赔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如原件因特殊情况丢失开具复印件的,应由开具部门盖章。 (略) 治疗费用救助以其本年度治疗结算时间为准。2024年新纳入信息系统的监测对象,自纳入月份起前2个月的治疗费用,纳入2024年农村人口防贫保险救助范围。个人负担部分=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包括个人自付和个 (略) 医疗费用。单人一年内多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累加计算。单人户救助前销户的,不再享受防贫保险救助。 2.门诊治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的,按医保政策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照9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每人不超过1.*元/年。 (二)因灾救助。救助对象因灾(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失,扣除各种保险救助、政府灾害救助和社会捐助后, (略) 勘验损失超过*元以上部分,按*元(含)以下、1-*元(含)、*元以 (略) 间,分别按40%、60%、80%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最高限额每户不超过*元,其中家庭室内财产不超过0.*元。因灾需就医治疗的,按照因病类办法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家庭年内多次遭受灾害的,可累加计算。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
合同金额: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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