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涂镇何营村银1组255.91亩土地流转续包项目
银涂镇何营村银1组255.91亩土地流转续包项目
乡镇(街道) | 银涂镇 | 村(社区) | 何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5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255.91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概况1、何营村一组(原银集1组)土地,面积255.91亩(其中农户土地237.24亩,村集体18.67亩(空间治理溢出面积8.47亩)),其四址: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2、续租人:冯岐香(上轮承包者),流转期限:三年。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20日止;稻麦种植。3、土地面积255.91亩;交易底价:1200元/年/亩计算。组织费每年每亩30元(与承包款同步交纳)。4、粮食直补(地力保护)该组民归组民,村集体面积地力保护归村集体所有。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 承包户所有 。5、土地用途:稻麦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开挖鱼塘等。6、缴款方式:一年一次交款,先交后种。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承包款,以后每年在10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款;7、流入方应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时缴纳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一年土地流转费。流 (略) 缴纳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年度投保费用为:每亩年度流转费*流转面积*2.5%费率。流入方在土地流转合同期内须连续投保,否则取消保险年度的保费相关奖补待遇。9、报名人条件:上轮承包人:冯岐香 | ||
项目位置 | (略)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f08efb9a39be4128b3f9fb768e783bd1_ad7486fa800c49e5a0647ee0e74a3617_signature.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jpg IMG*.jpg IMG*.jpg IMG*.jpg IMG*.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1、何营村一组(原银集1组)土地,面积255.91亩(其中农户土地237.24亩,村集体18.67亩(空间治理溢出面积8.47亩)),其四址: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2、续租人:冯岐香(上轮承包者),流转期限:三年。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20日止;稻麦种植。3、土地面积255.91亩;交易底价:1200元/年/亩计算。组织费每年每亩30元(与承包款同步交纳)。4、粮食直补(地力保护)该组民归组民,村集体面积地力保护归村集体所有。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 承包户所有 。5、土地用途:稻麦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开挖鱼塘等。6、缴款方式:一年一次交款,先交后种。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承包款,以后每年在10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款;7、流入方应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时缴纳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一年土地流转费。流 (略) 缴纳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年度投保费用为:每亩年度流转费*流转面积*2.5%费率。流入方在土地流转合同期内须连续投保,否则取消保险年度的保费相关奖补待遇。9、报名人条件:上轮承包人:冯岐香 | ||
交易面积 | 255.9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冯岐香 | ||
成交日期 | 2024-10-25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土地流转组织费按照30元/亩年收取,土地流转期间抗排费和水资源费由该组各农户承担,农业支持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归该组各农户所有,秸秆还田、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承包人所有。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张云飞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f14fbd8e0b6c45a39b6b9bc40a31c7c6_e3879b*bf8820c69d6d69e6835_signature.pdf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乡镇(街道) | 银涂镇 | 村(社区) | 何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5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255.91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概况1、何营村一组(原银集1组)土地,面积255.91亩(其中农户土地237.24亩,村集体18.67亩(空间治理溢出面积8.47亩)),其四址: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2、续租人:冯岐香(上轮承包者),流转期限:三年。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20日止;稻麦种植。3、土地面积255.91亩;交易底价:1200元/年/亩计算。组织费每年每亩30元(与承包款同步交纳)。4、粮食直补(地力保护)该组民归组民,村集体面积地力保护归村集体所有。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 承包户所有 。5、土地用途:稻麦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开挖鱼塘等。6、缴款方式:一年一次交款,先交后种。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承包款,以后每年在10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款;7、流入方应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时缴纳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一年土地流转费。流 (略) 缴纳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年度投保费用为:每亩年度流转费*流转面积*2.5%费率。流入方在土地流转合同期内须连续投保,否则取消保险年度的保费相关奖补待遇。9、报名人条件:上轮承包人:冯岐香 | ||
项目位置 | (略)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f08efb9a39be4128b3f9fb768e783bd1_ad7486fa800c49e5a0647ee0e74a3617_signature.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jpg IMG*.jpg IMG*.jpg IMG*.jpg IMG*.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1、何营村一组(原银集1组)土地,面积255.91亩(其中农户土地237.24亩,村集体18.67亩(空间治理溢出面积8.47亩)),其四址:东至向阳河,西至样南河,南至排涝河,北至银1组庄台。2、续租人:冯岐香(上轮承包者),流转期限:三年。从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20日止;稻麦种植。3、土地面积255.91亩;交易底价:1200元/年/亩计算。组织费每年每亩30元(与承包款同步交纳)。4、粮食直补(地力保护)该组民归组民,村集体面积地力保护归村集体所有。秸秆还田补贴、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 承包户所有 。5、土地用途:稻麦种植。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开挖鱼塘等。6、缴款方式:一年一次交款,先交后种。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承包款,以后每年在10月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款;7、流入方应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政规【2021】2号)文件精神,及时缴纳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或交纳一年土地流转费。流 (略) 缴纳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年度投保费用为:每亩年度流转费*流转面积*2.5%费率。流入方在土地流转合同期内须连续投保,否则取消保险年度的保费相关奖补待遇。9、报名人条件:上轮承包人:冯岐香 | ||
交易面积 | 255.91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冯岐香 | ||
成交日期 | 2024-10-25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土地流转组织费按照30元/亩年收取,土地流转期间抗排费和水资源费由该组各农户承担,农业支持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归该组各农户所有,秸秆还田、发放的农药物资以及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归承包人所有。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银涂镇何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张云飞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f14fbd8e0b6c45a39b6b9bc40a31c7c6_e3879b*bf8820c69d6d69e6835_signatur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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