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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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BSD-CG-2024-033

二、项目名称:南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明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陵县经 (略) 天竞创业孵化园A幢3008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利用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对南 (略) 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用户单位现有的档案系统中,以实现南 (略) 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三年(1+1+1 模式);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艳婷、#明霞、孔德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31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

1)南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合同;

2)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

3)南陵县档案馆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合同;

4) (略) (略) 住房和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合同;

5) (略) 自然资 (略)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 (略)      

地址:南 (略) 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 (略)            

地 址: (略) (略) 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BSD-CG-2024-033

二、项目名称:南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明科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陵县经 (略) 天竞创业孵化园A幢3008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利用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对南 (略) 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用户单位现有的档案系统中,以实现南 (略) 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三年(1+1+1 模式);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艳婷、#明霞、孔德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31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

1)南 (略)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合同;

2)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

3)南陵县档案馆档案整理及信息化服务合同;

4) (略) (略) 住房和 (略) 档案信息化服务合同;

5) (略) 自然资 (略)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 (略)      

地址:南 (略) 办公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百 (略)            

地 址: (略) (略) 官陡街道金浩仁和新街6号楼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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