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2024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于2024年10月24日和25日先后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 (略) 机关纪委或机关党委( (略) )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 (略) 机关党委( (略) )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 (略) 机关纪委 0871-*
(略) 机关党委( (略) ) 087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16号
邮编:*
附件:1.2024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2024年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云南省药品 (略)
2024年10月28日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和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于2024年10月24日和25日先后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 (略) 机关纪委或机关党委( (略) )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三、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 (略) 机关党委( (略) )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 (略) 机关纪委 0871-*
(略) 机关党委( (略) ) 087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16号
邮编:*
附件:1.2024年云南省药学(药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2024年云南省制药工程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云南省药品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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