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102破5号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2024赣0102破5号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执行职务,向 (略) (略) (略) (以下简 (略)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 (略) 第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前管理人已经通过电话、微信、邮寄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本次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管理人对表决结果进行了统计,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依法进行公告。
一、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共有10位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101,* 元,其中有担保债权人1位,债权额24,* 元。
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议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二、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统计及表决情况
1.《管理人报酬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2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2.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
2.《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7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62,* 元;
反对票:0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0元。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7.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82.43%。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2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2.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7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1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71.4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7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62,* 元;
反对票:0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0元。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7.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82.43%。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三、关于其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岀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4年10月28日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执行职务,向 (略) (略) (略) (以下简 (略)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指导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略) (略) 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 (略) 第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前管理人已经通过电话、微信、邮寄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本次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管理人对表决结果进行了统计,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依法进行公告。
一、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共有10位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101,* 元,其中有担保债权人1位,债权额24,* 元。
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议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二、关于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统计及表决情况
1.《管理人报酬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2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2.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报酬方案》。
2.《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7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62,* 元;
反对票:0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0元。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7.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82.43%。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2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62.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4.《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7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5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41,*;
反对票:1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20,*。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71.4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54.90%。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参会且有表决权人数8人,无担保债权总额76,*。
同意票:7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62,* 元;
反对票:0票,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0元。
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比例为87.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82.43%。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决定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报告》。
三、关于其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岀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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